郎溪县司法局2018年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根据《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郎政〔2018〕1号)文件精神,我局以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市局工作部署,认真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
在《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安徽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及《宣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中已明确规定法律援助事项的基础上,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环境污染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做到了应援尽援,满足了弱势群众的法律诉求,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努力抓案件办理,提升办案质量。
本着“应援尽援 ”的原则,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和特殊人群提供法律援助。2018年上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466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71件,并通过网上监管、旁听庭审、案件追踪、电话回访、网上结案、规范卷宗等方式,加强对已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管理,努力提升办案质量。
三、深化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情况。
法律援助窗口便民硬件设施符合要求。制度、公示栏上墙, 12348法律服务热线畅通高效;法律援助人员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执业规范,并实行首问负责制,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向外进行了法律援助投诉地址、电话、电子邮箱、投诉事项范围、投诉处理程序的公示,有效地提高了为民办理法律援助和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了办案质量。落实社会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工作,负责解答人民群众来电、来访等法律咨询和办理相关法律援助案件,及时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上半年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41人次。
四、扩大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度。
一是结合农民工维权专项活动开展宣传,从元月初开始,在全县开展了“贯彻十九大精神 助力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专项维权宣传活动;二是结合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等宣传;三是在重大节日期间如:“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15”安全生产咨询日等开展宣传;四是在全县开展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日”活动;五是在贫困村帮扶过程中开展宣传;六是通过电视媒体开展宣传;我局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群众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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