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市场监管局集中力量开展端午节食品安全检查,已检查食品经营177户,抽检粽子等节日食品12批次,目前尚未发现有不合格食品。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一查食品批发企业是否建立食品购进、销售记录,是否如实记录食品的规格、数量、保质期,供货者和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二查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是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三查食品经营者是否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四查是否有超过保质期、标签不符合规定、质量不合格的粽子、绿豆糕、乳制品、酒类、粮、油、肉、禽蛋进入市场。
县市场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在选购食用粽子时,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食用前应加热至中心温度达75摄氏度以上,吃剩的粽子不应重复加热超过1次,不要食用馅料已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对于真空包装类和速冻类粽子,要按照标示食用方法加工食用,生熟粽子分开贮存。(倪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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