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郎溪县各单位切实履行职责,持续深入开展定点帮扶,助力定点村全面振兴。
主动谋划工作,积极作为。全县59家县直单位按照“四个不摘”工作要求,继续落实“帮村帮户”政策,定点帮扶87个村(社区)。通过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把被帮扶村(社区)作为联系基层的重要渠道、改进作风的重要平台、创新试点的重要基地。2023年,各帮扶单位累计开展调查研究并与被帮扶村(社区)召开“两委”干部座谈会达128次。对因疾病、调动、退休等因素无法履行帮扶责任的帮扶联系人及时进行调整,3167名市县两级帮扶干部全部调整到位,确保帮扶人员不断档。
压实帮扶主体,巩固成效。2023年,县直帮扶单位研究推进定点帮扶工作87次,制定定点帮扶年度计划,明确帮扶事项,压实帮扶责任。各帮扶单位按照本地所需和帮扶单位所能,认真梳理汇总亟待推进的帮扶项目和需要解决、协调的困难问题,切实提升定点帮扶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被帮扶村(社区)所在镇(街道)均能积极配合县直帮扶单位开展相关帮扶工作,全面巩固脱贫成效,助力乡村振兴。
丰富帮扶措施,提升水平。持续组织该县帮扶单位机关干部职工,按季度通过电话、微信、实地走访等方式与脱贫户、监测户等农村低收入人口保持常态化联系,2023年郎溪县帮扶联系人实地走访达一万五千余次。2023年,组织县直帮扶单位到被帮扶村(社区)开展文明创建和人居环境整治累计180次以上,参加人员超过1000人次。组织召开乡村治理“小板凳”会议180次,参加群众3000人次以上。2023年全县安排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项目20个4211.41万元,占比超69%;县级财政直接拨付帮扶资金435万元;县直帮扶单位直接投入320.1万元,实施8个帮扶项目。县直帮扶单位举办各类培训班21次,共计培训各类人员691人次;直接购买农副产品27.12万元,帮助销售农副产品17.58万元;协调引进项目资金368.44万元,帮助引进项目13个。(杨姝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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