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郎溪县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绩效评价报告
一、资金配套使用管理情况,落实组织领导,审定规划配套资金,落实所属有关部门职能分工职责,本指标得2分。
二、资金到位率100%,实际到位资金100%,本年度实际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计划投入资金与预算安排批复资金一致,本指标得2分。
三、到位及时率100%,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的资金,本指标得2分。
四、严格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本指标得2分。
五、资金配套使用管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实行专账管理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本指标得4分。
六、每月及时汇总信息并于每月末向财政部门提交支付申请,并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按月将经费通过“一卡通”及惠农系统发放到被保障人员个人账户或直接拨付到社会养老机构集体账户,经费按规定已发放到位,年末资金没有结余,本指标得3分。
七、管理情况,供养对象档案实行县、乡两级管理,做到一乡一柜,一村(社区)一档,县、乡两级民政部门相关档案资料齐全,本指标得4分。
八、常态化开展集中供养意愿摸排及动态管理机制,本指标得4分。
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全部实现集中供养,生活不能自理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了50%以上,本指标得4分。
十、与人保公司签订并全部购买住院护理保险,本指标得3分。
十一、全部有效落实探视走访制度,本指标得6分。
十二、开展护理等级评定,且动态管理;护理等级评定工作规范,与合肥经典评估公司开展第三方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机制,本指标得6分。
十三、100%签订生活照料协议,本指标得6分。
十四、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且动态管理,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达到规定标准,护理标准达到规定标准,本指标得8分。
十五、因疫因灾期间关爱帮扶救助工作落实到位,本指标得4分。
十六、开展困难群众摸排监测救助工作机制,本指标得2分。
十七、健全本地各级救助服务网络,完善发现、报告、反应机制,乡镇、村(居)委会建立了救助管理信息员(联络员)制度,三级联动,本指标得7分。
十八、及时报送民生工程等相关报表及数据,及时按要求公开政策、流程等相关信息,报表数据及信息报送齐全、真实、准确,本指标得9分。
十九、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开展有效性,宣传信息采用情况良好,利用民生工程集中宣传、以及司法宣传活动等开展集中民生工程解读宣传,本指标得4分。
二十、每年定期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对专项检查或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本指标得6分。
二十一、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社满意度进行调查,社会公众满意度95%,本指标得10分。
二十二、开展第三方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第三方特困供养机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特困供养人员全覆盖的护理保险机制,具有创新实效,形成可推广经验,本指标得2分。
总上,郎溪县农村特困供养及运行维护绩效评价自评得分100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