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生活无着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情况
为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管理,根据《安徽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安徽省政府令第269号)、《宣城市2020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绩效评价指标》和《关于做好 2020 年度民政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宣民办〔2020〕86 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郎溪县城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从以下几方面落实此项民生工程:
一、项目立项
以主动救助、寻亲服务、回归安置、有害乞讨治理、基层源头预防为主要内容,以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流入地与流出地联动的工作机制为保障。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体现了对被保障对象基本生活的保障程度。自评分:16分
二、资金落实
年初县政府安排配套资金7.7万元如不足部分全部由县财政负担。并每年县财政配套资金递增10%,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率达到100%。自评分:16分
三、项目管理。
1、制定《郎溪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2、建立了县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综治工作;
3、强化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机制;
4、完善身份查询机制
及时在全国救助寻亲网发布寻亲公告寻亲发布率100%,滞留人员寻亲发布率100%以上;按照规定报请公安采集DNA比对受助人员身份采集率100%;按照规定报请公安机关人像识别比对受助人员身份。
5、强化源头治理
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机制;协同有关部门综合采取社会治理手段,打击惩处法定义务人虐待、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
6、做好落户安置工作
对所辖救助管理机构滞留3个月以上无法查明身份受助人员落实户籍并对其中符合条件人员转入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渠道,实际落户安置率在100%。自评分:20分
四、项目产出。
1、项目完成时效符合相关规定时间规定时限要求。
2、严格按照规定提供短途交通费。
3、开展极端天气专项救助行动。县民政局会同公安、城管和卫生等部门在严寒酷暑天气启动极端天气响应机制,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工作;
4、针对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病人等,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再结算” 的原则,及时进行送医救治。
5、站内受助人员能及时得到直接照料。
6、县民政局建立了领导定点联系制度
7、做好返乡救助工作。自评分:22分
五、项目效益。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开展后,对促进全县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级地推动作用。县救助管理站认真贯彻民政部救助管理风险防控“六必须、六不得”工作要求。镇、村建立了救助管理信息员制度,社会公众或受益对象都很满意。自评分:26分
2020年我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亮点如下:
1、做好疫情源头预防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和上级的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来站需要救助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一是加强对工作人员及受助人员的身体检视,利用非接触式红外体温计对来站人员测量体温,对存在发热、咳嗽典型症状的人员立即先行送医救治,防止疫情在站内传播扩散;二是严密把控来站受助人员流出地,特别是发现有中、高风险方向的求助人员将重点关注,安置在观察室进行14天的隔离,从源头进行把控;三是用“心理防疫”配合“卫生防疫”,对受助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并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2、做实做细流浪乞讨人员源头预防工作。由于主客观原因,我县少数乡镇有外出流浪乞讨现象,针对这一现象我县做了四方面工作。一是建站设点,形成县、乡、村(居)三级救助网络。形成了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社会化救助局面;二是经费补贴。县救助管理站对流浪乞讨人员较多乡镇、村给予经费补贴。三是实施帮扶。对救助对象落实扶贫帮扶政策,帮助解决基本生活困堆,减少和预防再次流浪;四是跟踪回访。县救助管理站对所掌握乡镇、村的精神病、痴呆傻、家庭贫困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回访,采集个人照片、了解监护人和赡养人情况,准确掌握困难群体生活状况、登记联系方式等,建立比较全面的困难人员信息库。真正做到了发现、培养和固化流浪乞讨人员不出村、不出镇和不出县。
郎溪县救助管理站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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