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飞鲤镇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飞鲤镇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飞鲤镇信息查阅点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1-16 00:00 来源:飞鲤镇政府 字体:[ ]

为加强对郎溪县飞鲤镇信息查阅点的管理,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获取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宣城市飞鲤镇信息查阅点,主要指宣城市飞鲤镇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设置的查阅点(包括配备的上网查阅设备)。

第二条 信息查阅点应当规范运行管理,完善服务机制,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信息提供便利。

1、在显著位置设置“信息查阅点”标志。

2、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

3、主动热情地帮助和指导查阅人获取相关信息,为查阅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4、做好信息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的接受、登记、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5、认真做好查阅服务登记工作,为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6、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培训,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条 每月5日前,各站所应将上月新生成的政府信息充实到本单位的信息查询点。

第四条 提供信息查阅服务,不得向任何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 本制度由郎溪县飞鲤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