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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1:45 来源:县气象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气象局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宁芜路2001号,电话0563-7012121,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使该项工作在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依法履行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义务,正确处理好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严格规范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根据《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依申请公开转办流程。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文件质量,对制度或规定的主要措施等内容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征求公众意见。

完善文件发布程序,对依法应当公开的文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当地报刊、新媒体APP等形式进行公布。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按照省政府新颁布的各项规定,严格备案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和监督,强化事后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继续按照《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实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基本规范(2019年版)的通知》要求,根据县政务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对公开任务、公开重点、工作机制、平台建设、非公开信息目录、依申请公开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通过设立基层政务专栏,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同时,规范推进文件公开工作,要求印制文件时明确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属性,除涉密文件外,不予公开文件要说明原因。

(五)监督保障。

强化监督考核,促进工作落实。一是贯彻落实新《条例》。通过参加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配合实际工作操作,针对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加以分析探讨,增强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严格公开保密审查。建立外部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制,严把审核关,牢牢把握政务信息应公开全公开,未经审核不得公开两条底线,确保对外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同时严格落实《郎溪县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接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上取得了积极进展,工作成效较明显,但我们也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平台建设,加大工作力度,完善信息发布,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推进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在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的同时,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培训,加强队伍建设,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针对基层政务公开的应急管理、决策部署落实、行政权力运行等板块,对照政务公开办测评反馈的问题,逐条整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到位,全面落实监督责任。二是规范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明确“三审”责任,规范“三审”流程,严肃“三审”纪律,严格执行保密法规要求,落实国家和省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