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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15:51 来源:县医保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郎溪县碧河路静雅新苑11栋2层,电话:0563-7012839,邮编:24219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主要加强医保政策信息公开、医保政策解读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围绕医保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和医保民生、药店检测、医疗救助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全年发布政府公开信息501条。主动公开信息345条;公开社会医疗救助、基层政务公开等重点领域相关信息15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落实《郎溪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对于涉及医保咨询等疑难申请,按照程序请司法部门把关后进行答复。2023年,郎溪县医疗保障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且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我局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以局主要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业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AB岗制度,主动规避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的工作现象,安排专人对接县政务公开办相关工作要求,各有关科室安排一名专员负责科室相关材料的公开报送,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做到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通过层层细化分解,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的要求积极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提高平台的便捷性和实用性。做好信息权威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管理,组建信息公开队伍,丰富管理服务力量,辅助“郎溪医保”微信公众号,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2023年度网站累计点击量7万余人次,“郎溪医保”平台受众13万余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医保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认真梳理政务公开各项考核指标,对标完善部署医保政务公开工作,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公开督查通报等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列入责任落实清单。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郎溪县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及《郎溪县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全年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和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提升。部分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不够深入,解读的形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

二是信息发布质量有待提升。信息隐私保护、同平台内容推送、部分字体格式不统一等现象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解读质量。积极创新政策解读方式,认真研究政策文件主要内容、范围和执行标准等,采用简明易懂的语言风格,梳理出能让群众普遍接受和理解的政策内容,提高政策解读的意义和群众的满意度。

二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专人负责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加强信息内容审核、注重信息隐私保护,规范信息质量和发布时效,做到公开及时、质量丰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3年,郎溪县医保局严格落实省、市、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一是全面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及时发布医保政策举措,主动回应关切群众迫切期盼医保重难点问题。二是全面做好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等信息公开。及时统计和发布民生医疗救助基础资料,推进财务信息、参保资料的基层政务公开,保障医疗救助资金使用透明化;主动公开医疗救助报销指南和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推进医保报销政策普及力度,提升医保服务高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