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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住建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1:47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正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hlx.gov.cn/)下载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郎步街道中港路84号,电话:0563-702148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郎溪县住建局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19条,内容涉及政策法规、财政资金、人事信息、重大项目建设、政策解读等多方面内容。严格遵守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积极参加集中办公,高效高质量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节点性任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从申请主体上看,企业0人,公民3人;从申请方式上看,互联网在线申请2件,其他方式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的公开,严格落实保密审查,确定人员专职管理,明确工作职责监督和责任追究办法,做到主动及时公开,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强化隐私排查。常态化开展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工作。三是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公布文件目录。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监管工作相关要求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要求,及时更新我局责任范围内的政务公开门户网站信息内容,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开目录、内容和流程,避免空白栏目、预警信息等问题的出现,提高政府网站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到位的工作机制。二是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接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三是根据第三方测评反馈清单,及时落实整改。注重结果运用,推动规范化、常态化公开政府信息。四是严格落实《郎溪县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郎溪县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薄弱,未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面对要求日益增高、任务日益加重的政务公开工作,目前的经办人员在本职工作外,难以抽出时间精力进行专门研究;三是部分二级机构、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干部职工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全局各二级机构、股室的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及工作责任,加强网站的日常维护,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二是丰富各类政策解读形式。加强对政策背景、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加强政务舆情回应,丰富解读形式,以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现更多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内容涉及政策法规、财政资金、人事信息、重大项目建设、政策解读等多方面内容。严格遵守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积极参加集中办公,高效高质量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节点性任务。

内容涉及政策法规、财政资金、人事信息、重大项目建设、政策解读等多方面内容。严格遵守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积极参加集中办公,高效高质量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节点性任务。

内容涉及政策法规、财政资金、人事信息、重大项目建设、政策解读等多方面内容。严格遵守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积极参加集中办公,高效高质量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节点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