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 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着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 便捷的不动产登记服务。经研定,于2021年5月24日起,在郎 溪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 项通告如下:
一、证照种类和效力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包括《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 明》,加盖电子印章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与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证照制作
2021 年5月24日起,申请人申请办理有关不动产登记业务, 经审核登簿并缴纳相关费用后,即可生成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权利人也可同时申请核发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三、 证照领取
不动产权利人登录皖事通APP, 进入电子卡包可查看《不动 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电子证照并可保存。已开展“互 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的金融机构可登录郎溪县“互联网+不 动产登记”平台,查看《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电子证照并可下载保存。
四、证照查验
登录皖事通 APP 进入郎溪县不动产登记平台进行证照真伪查询。
五、 异议处理
对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信息有异议的,可向县不动产登记中 心提出异议核查申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及时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告知申请人。
六、其他事项
鼓励各金融机构、开发企业和广大群众积极使用不动产登记 电子证照。已取得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同时申领了纸质版证书的,若再次申请办理相关登记业务的应将纸质版证书交回。2016年6月29日至2021年5月23日期间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于近期逐步批量生成电子证照。
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