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A办公
  • 繁體版
  • 智能问答
  •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 民生工程 > 政策法规

2020年宣城市“智医助理”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25 12:02 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
【字体大小:

进一步创新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智慧健康建设实施方案--智慧医疗建设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在宣州区、宁国市、泾县、绩溪县建设“智医助理”项目,实现“智医助理”在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使用“智医助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乡村两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医务人员的诊疗服务能力和效率,降低误诊率,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构建分级诊疗、远程医疗新格局,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高质量的健康服务。推动基层医疗机构电子病历规范化,优化县域慢性病管理与服务,提升家庭医生服务签约质量和效率,推动电子健康卡使用,实现医疗信息互联互通。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坚持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二)统筹做好建设。遵照省统一制定“智医助理”建设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组织项目建设、评估和验收等各项工作。

(三)实现互联互通统筹结合“智医助理”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软硬件资源,发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中心枢纽作用,实现全市医疗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四)确保信息安全。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管理体系要求,逐步完善安全管理的机制和制度,加强涉及居民隐私的信息安全防护系统建设,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实现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同步发展。

三、建设内容

(一)建设“智医助理”系统

1.辅助诊断子系统。建设乡村两级医务人员辅助诊断子系统,依托医学认知智能技术和医学知识体系,在诊疗过程中辅助基层医生全面了解疾病信息并提供所需的知识、经验、方法,协助基层医生对病情进行准确判断,逐步提升基层医生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降低漏诊误诊率;实现与电子病历业务系统无缝对接,减轻基层医生负担。

2.慢病智能管理子系统。建设乡村两级慢病智能管理子系统,利用电子健康卡的身份验证功能,并通过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与检验检查、电子病历、健康档案等核心业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辅助基层医生进行慢性病分类、分级管理,对居民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分级,形成个性化健康干预方案,提供预约、随访、健康指导、满意度调查等智能化服务,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和效率。

3.远程会诊接入系统。“智医助理”接入现有的远程影像、远程检验、远程病理、远程心电等远程会诊系统,借助电脑或智能移动终端,实现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实时远程会诊。通过电子健康卡核验患者身份后,上级医生可在线实时查阅患者的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检验检查等资料,制定诊疗方案,及时为患者提供远程医疗服务,为县域分级诊疗提供支撑保障,最终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诊的良好就医秩序。

4.移动终端。每个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配备一台移动终端设备,实现在移动诊疗场景下的智能辅诊、医学知识检索、共享调阅、慢病智能管理和远程视频技术援助。前期项目建设已有移动终端的基层医疗机构不再重复配备。鼓励以“智医助理”为载体,特别是以移动终端为载体,将医疗信息化其他建设工作嵌入集成其中,统筹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

)完善信息支撑体系

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夯实智慧医疗应用基础。升级完善基层HIS系统,推进电子病历录入方便快捷。实现“智医助理”和基层HIS系统、公卫系统、基层LIS系统、基层PACS系统、电子健康卡、宣城市居民健康信息化平台、安徽医疗便民服务平台、安徽医学影像云对接,实现数据互通共享。积极推广居民电子健康卡应用,实现检验检查、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等核心数据实时推送。更换淘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旧电脑,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电子政务外网、数字专线或虚拟VPN专网建设,保护居民隐私信息安全。

四、经费概算

每个县(市、区)“智医助理”项目概算不超过400万元(含市级“智医助理”支撑系统建设硬件费用)建设经费由市县三级财政部门按4:3:3比例分担。

五、职责分工

)市级行政部门职责。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制定项目建设工作推进方案,协调督促县卫生健康委开展项目建设,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原则上实行市级统采分签;指导县卫生健康委开展系统培训应用与评估验收;负责完善市本级信息支撑体系建设,做好与省级平台接口联调和网络互联等工作;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指导和考核评估。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并指导做好项目招标等工作。

)县级行政部门职责。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招标采购、软硬件安装部署工作;负责完善信息支撑体系建设,做好与市级平台接口联调和网络互联等工作;制定本地信息系统使用相关政策、制度和规范;负责组织开展“智医助理”培训应用与评估验收工作。县级财政局负责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和后期运维费用;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配合做好项目招标采购等相关工作。

)服务承建商职责。经招标确定的服务承建商负责开发符合标准规范的信息系统,将系统分级部署在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信息系统的终端投放、升级完善和运行维护;实现“智医助理”和基层HIS系统、公卫系统、基层LIS系统、基层PACS系统、电子健康卡、宣城市居民健康信息化平台、安徽医疗便民服务平台、安徽医学影像云对接负责开展集中培训和个性化培训;招标文件确定的其他职责。

六、实施步骤

1.项目启动(2020年4月)。卫生健康委制定下发项目建设方案,启动项目建设工作。

2.项目采购(2020年4-8月)。各县(市、区)完成“智医助理”项目采购和网络环境改造。

3.部署联调培训(2020年4-11月)。各市完成市级“智医助理”支撑系统建设,各县区完成“智医助理”部署和本地化改造。

4.跟踪评估及验收(2020年8-12月)。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全程跟踪评估,对跟踪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完善;建设完成后及时启动项目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完成。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统筹市卫生健康委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智医助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智医助理”项目建设,协调解决“智医助理”建设中发现问题。要成立项目建设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加大统筹力度,做好任务分解,压实责任并于每月20日前向市卫生健康委上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二)加强培训,强化支持。各县区要确保受训人员熟练掌握和使用系统各项功能为目标,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根据基层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情况分阶段分层次、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我委将组织信息技术专家团队,指导县区开展项目建设,组织医疗专家帮助提高“智医助理”常见病诊断的准确率。

(三)落实资金强化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建设需要,积极落实项目建设和运维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开展、按时完成。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市、县卫生健康委都要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智医助理”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基层医务人员提出的建议,督促服务承建商及时完善功能和升级系统。各地可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加强运维保障,确保“智医助理”安全稳定运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