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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小微企业实行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4 10:40 来源:县总工会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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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各小微企业:

为支持小微企业工会工作,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意见》及操作指南,现就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返还期限

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以工会经费缴交日期为准。

二、返还对象

郎溪县范围内,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附件1)、成立工会且工会经费缴交正常的小微企业。

三、返还认定

以2019年数据认定为小微企业的,享受2020年工会经费全额返还;以2020年数据认定为小微企业的,享受2021年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四、返还流程

(一)企业申报

1.申报时间

符合工会经费返还条件的小微企业应分别于2021年1月1日—2月28日、2022年1月1日—2月28日,提出本年度返还申请,一年一申请。

2.申报方式

各小微企业参照各行业小微企业划型标准(附件1),填报郎溪县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并加盖企业公章,报县总工会财务部。

联系电话:7011948,联系人:郑明燕。

(二)工会审核

郎溪县总工会在接受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小微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经费返还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由郎溪县税务局代收,由县总工会负责返还。

郎溪县总工会于次年6月底前全额返还小微企业缴交的工会经费。

五、需提供的材料

(1)郎溪县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附件2);

(2)提供小微企业已成立工会委员会的批复及工会账户;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

(5)企业上年度利润表;

(6)企业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或其他能证明从业人员人数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加盖企业公章。

郎溪县总工会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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