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22号)和宣人社秘《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宣人社明电[2020]13号),对符合上年度裁员率低于5.5%、非因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上年度未受环保行政处罚等失业保险费返还条件。经企业申请,由县社保中心等部门审核,拟对安徽车马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安徽驰恒建筑机械有限公司等144家企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具体明细见附表)。
现将企业名单及返还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7月2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县社保中心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63-7015606。
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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