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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飞鲤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5:36 来源:飞鲤镇政府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飞鲤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郎溪县飞鲤镇飞毕路69号,电话:0563-7820000,邮编:24211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飞鲤镇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有关部署安排,秉持执政为民理念,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的重要举措,有力地促进了我镇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效的保障了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务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畅通公开渠道,强化公开管理,狠抓督办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652条,点击量达204240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在县政务公开办的统一指导下,我镇针对依申请公开的标准操作、流程演练、案例分析以及应对策略分享等多个维度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和管理,进一步畅通申请渠道、优化办理流程,不断提高依申请办理的规范化水平。2024年我镇未受理依申请公开相关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我镇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序开展。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发布,确保没有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我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制,明确分工。同时根据目录进行扩充优化,进一步补充相关政务公开信息,细化政务公开内容,充分发挥互联网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发布相关重要时事,提高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加大考核监督力度,创新考核机制,对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2.社会评议。坚持把社会评议作为管理的主要抓手,在网站、公众号等公示信息,接受各界的监督和评价。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对于未按照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理。2024年没有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有些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部分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充分,导致做了工作没有公开而不为群众所知。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强化相关业务部门职责,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提高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严格按照《条例》内容要求公开工作内容,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检查指标等方面的规定,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的督促指导下,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发布更新信息二是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制,并实行了政务公开AB岗制度。三是落实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相衔接。通过政府网站村务公开频道、村务公开栏及留存查询等方式公开,不断扩大群众知情权和参与度,让村务公开更加透明、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