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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钟桥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郎溪县钟梅路与锦城西路交叉口南300米 电话:0567-7332006 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钟桥街道办事处在县政务公开办指导下,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序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年发布信息686条。一是聚焦民生和社会发展等重点领域,全面公开惠民惠农资金、社会救助、社会保障、涉农补贴等政府信息。二是聚焦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督促村(社区)做好村(居)务公开栏建设、政策咨询服务等工作。三是聚焦回应群众关切,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回应,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紧密围绕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
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发布依申请公开指南,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畅通,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线上线下共同保障依申请公开反馈渠道畅通。2024年度,我街道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运行机制,安排专人按时更新政府网站各栏目内容,避免栏目超时,定期清理过期、失效的政策文件,防范泄密和汇聚风险。二是落实“三审”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提高公开质效,根据检查反馈问题,对错敏词、超期栏目、错链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认真落实县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工作,及时调整完善巩固线上政务公开专栏,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强化个人隐私保护,依据最新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时发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情况:2024年,我街道积极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逐条逐项完善公开信息,并纳入考核,压实主体责任,使工作落到实处。
2.社会评议情况:按照《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要求,我街道制定了社会评议制度,2024年我街道未发生违反社会评议制度的情况。
3.责任追究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要求,我街道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2024年我街道未发生违反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目前,我街道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在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和学习。二是少数部门提供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具体,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业务水平,通过开展相应的业务培训,不断加深队伍的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针对反馈意见,及时整改落实,继续强化发布内容的自查工作,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二是进一步转变各部门思想观念,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要求各部门及时将重要信息、动态信息提供至信息发布人员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4年,钟桥街道以密切结合为支撑,压实政务公开服务,将推行政务公开与街道工作相结合,将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作风贯彻到政务公开工作中;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与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相结合,及时公开涉及民生的各项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服务承诺等事项,促进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广大群众对政务服务水平满意度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