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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住建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0:35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安徽省郎溪县建平镇中港路84号,电话:0563-7021484,邮编:24219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郎溪县住建局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在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95条,内容涉及政策法规、财政资金、人事信息、重大项目建设、政策解读等多方面内容。严格遵守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积极参加集中办公,高效高质量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节点性任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我局不断加强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证据意识,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人员要熟悉相关行政程序,掌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要求。本年度我局共收到5件依申请公开,上年结转1件,已全部按期限答复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提高发布质量;每季度按照第三方测评检查出的问题清单落实整改,着力解决政务公开的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监管工作相关要求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要求,及时更新我局责任范围内的政务公开门户网站信息内容,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开目录、内容和流程,避免空白栏目、预警信息等问题的出现,提高政府网站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并明确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务。讲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到位。严格落实社会评议制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评议,全年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同时也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一是政策解读内容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岗位人员负责各模块专业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策解读质量。2024年我局按照市公开办要求规范政策解读格式,并发布了图片解读、问答解读等多种形式的解读。后续将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按照解读要求,起草科室应积极组织解读工作,确保解读深入浅出,方便群众看得懂。二是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及各部门相关人员思想认识,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4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强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一是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以评促建,开展单位政务公开考评,反馈考评发现问题,督促并指导其及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