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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0:25 来源:县司法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建平镇涛峰路与碧河路交叉口,电话:0563-70214737021059,邮编:24219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郎溪县司法局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县司法局具体工作职能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相关工作安排部署,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工作实际的水平,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主动公开

我局全年在主动公开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回应关切、财政预决算、行政权力运行等栏目及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共发布各类信息236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规范化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确保答复及时、记录清晰、存档完整。明确专人负责,积极参与县政务公开办业务培训会,加强沟通交流,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2024年我局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件。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共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政务公开自查工作,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对重要信息要确保公开的时效性。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坚持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保密性做好审查,防止出现泄密、泄露隐私、涉敏感信息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门户网站的重要作用,不断优化栏目设置,针对政务公开办测评反馈的问题清单,认真梳理,明确责任股室,由局办公室牵头落实整改工作。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

郎溪县司法局始终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明确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具体落实工作,局其他相关科室做好配合工作,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同时常态化开展自查工作,加强错误排查,做到信息及时更新,全面加强监督考核。本年度我局政务公开社会评价良好,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以来,郎溪县司法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人员变动较为频繁,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策解读质量不够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培训力度,强调岗位变动人员做好交接工作,提高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着力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持续加强与县政务公开办沟通对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推动政务公开更加标准规范。三是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明确解读责任,进一步健全政策解读机制,提高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郎溪县司法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有序开展,不断优化局政府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及相关科室工作任务,针对政务公开办反馈问题做到及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