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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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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0:58 来源:县城市管理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郎溪县建平镇北大街108号,电话:0563-7031501,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 年,郎溪县城市管理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主动公开信息涵盖了城市管理执法动态、政策法规解读、行政许可与处罚结果等多个领域,确保市民能够及时、准确了解城市管理工作全貌。全年共发布信息308条。

(二)依申请公开

在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规范申请流程,明确受理、审核、答复各环节责任人和办理时限。2024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制定信息审核制度,明确各部门信息审核职责,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多层级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与权威性。二是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与政务新媒体深度融合,及时推送重要信息,实现信息多平台同步发布。加强平台维护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通过基层领域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形式,按照要求规范,及时准确发布公开信息;充分发挥新媒体账号的作用,借助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郎溪城管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定期发布城管工作动态,公开形式多样化,更有助于提升城管工作的宣传。

(五)监督保障

一是制定详细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等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二是通过问卷调查、网上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与建议。公众反馈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信息解读不够深入、部分领域公开内容细化不足等方面,针对这些问题已制定整改措施,并逐一落实。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4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2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仍需拓展,部分城市管理领域的专业性信息解读不够通俗易懂,市民理解存在一定困难。

二是信息公开渠道的整合利用不够高效,各线上平台之间信息更新有时不同步,影响市民获取信息的连贯性。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制作环节,组织专业人员对复杂法规、政策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采用图文并茂、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提高信息可读性。

二是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后台,实现多平台信息一键同步更新,安排专人定期巡查各渠道信息发布情况,确保信息准确、及时、连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县城市管理局不断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工作“两化”建设。一是不断梳理完善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定期公开行政执法执行情况,增强执法的透明性。并通过季度报告、年度总结等形式,让公众及时了解城市管理工作的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