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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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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1:03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联系(地址:郎溪县富裕路71号,电话:0563-7016565,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污染防治、重大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三大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紧密结合生态环境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及公开的信息全年共计451条。其中行政许可185条,行政处罚44条,行政强制4条,行政确认10条,“双随机、一公开”8条,重点领域587条,批准服务办理过程信息65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64条,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269条,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38条,三大攻坚战101条。通过政府网站较为及时、准确发布各类环境保护信息,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六环节,推动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定期参加全县依申请公开工作人员集中培训活动,提升依申请公开业务水平。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我局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执行信息公开“三审”制度,以保证信息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对文字、内容全面把关,避免出现隐私泄露等问题。并且按照后台更新要求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在生态领域的各个方面,例如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污染情况、行政执法方面等全部涵盖。做好栏目分类,便于工作查询理解,提高信息的可获取性和易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在2024年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维护工作,不断优化政府网站栏目,丰富内容,尽量保证周周检查,在预警前及时更新,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易获取性,增强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和传播力。

(五)监督保障

我局健全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定期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公开发布的信息接受公众监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同时,加强各科室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经办人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落实社会评议和和责任追究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全年没有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在生态环境方面的公开不够全面;二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全面细致,虽然行政权力运行等方面信息公开较多,但是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较少,不能完全满足社会需求。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一是拓宽公开渠道和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全方位全领域把政务公开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方面。二是丰富主动公开的内容,多形式进行政策解读,例如图片解读、视频解读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通过一年的努力,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公众对生态环境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度不断提高。二是政务公开的规范性和时效性得到加强,信息发布更加及时准确。三是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与水平,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成有力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