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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09:52 来源:县医保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郎溪县碧河路静雅新苑112层,电话:7012839,邮编:24219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主动公开医保领域重点信息,包含医保参保、医疗保障待遇、诊疗服务价格等民众关注度较高的医保政策;加强在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打击欺诈骗保等方面的主动公开力度,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平台”作用,全年发布政府公开信息359条。主动回应群众及医疗机构关切热点问题,开展医保系列视频政策宣传答疑工作,为我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成果提供有力宣传引导。

(二)依申请公开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积极参与县政务公开办开展的政务公开培训及依申请公开培训,日常做好依申请公开电话接访、答复工作。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信息源头管理,坚决落实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内容发布“三审制”,严格信息审核程序、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发挥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突出公众需求,在医疗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方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发布信息,回应群众诉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的要求积极优化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栏目,按照标准规范编辑发布和转载医保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认真开展医药价格监测、医药机构履约等结果公布。加强医保内部控制管理,做好医保信息数据安全及网络安全建设,规范医疗救助等个人信息隐私维护。按照省医保局、市医保局、县政务公开办要求认真梳理完善公开的信息质量,对反馈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列入责任落实清单。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员多次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开展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政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郎溪县医保局2024年医疗保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郎溪县医保局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安排》,每季度根据县政务公开办反馈的问题清单大力整改。二是紧紧围绕任务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将政务公开细化落实到各个业务环节中去,接受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2024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和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在医保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多元化。医保信息公开解读形式较依赖于上级政策解读,本级政策解读主动性不高,部分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不够深入。

二是对信息公开思想认识不够。对政策公开属性把握不准,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医保政策解读机制、丰富解读形式,增强解读效果。综合运用解读效果,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图解、视频、动漫等多种政策解读形式对医保信息内容开展多维度的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对医保公开信息的知晓度。

二是认真学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大培训力度和医保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对经办人员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工作成效监督,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主动意识,注重规范医保信息发布质量和发布时效,做到公开及时、质量丰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4,郎溪县医保局严格落实省、市、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全面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公开工作。结合医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际,对组织开展的“百日行动”和全覆盖检查结果予以及时公开;及时公示医保协议医药机构履约信息及确定统筹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名单等执法信息,为全县参保群众提供准确可靠的医药机构信息,提高医保为民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