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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09:45 来源:县统计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郎溪县建平镇碧河路63楼,电话:0563-7011976,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市、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及时准确公开信息。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县统计局共发布220条政府信息,其中发布政策解读20条,回应关切15条,应急管理5条,财政资金9条。规范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召开发布会4次,发布统计月报数据及相关解读24条,按年度发布统计公报及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

积极参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2024年,统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部门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严格落实公文制作和信息公开同步审核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台账,规范日常管理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优化完善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切实做到动态监管、适时更新,及时准确公开公布政府信息。一是及时更新统计数据,每月发布统计动态、《郎溪县主要经济指标》《郎溪县统计月报》,每季度发布《郎溪县经济运行情况》,方便公众第一时间掌握龙岗区发展动态。二是做好统计数据解读,每年定期发布《郎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展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果。三是做好统计知识科普,更新各项统计报表制度,解读统计法规政策,特别是今年一图读懂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解读,让广大人民群众更深入了解统计工作。  

(五)监督保障

2024年来我局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推动落实各股室责任,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政务公开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参加政务公开整改培训,对照问题清单,逐项完成问题整改,将测评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主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努力方向

在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如下:一是政府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要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广度与深度。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核心要求,丰富公开内容的多样性和实质性。通过细化信息分类、增加公开领域、优化信息展示等方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注重量质并举,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与时效性。进一步梳理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信息更新的频率和速度,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2024年圆满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紧盯工作进度、狠抓数据质量、推动普查工作落实等举措,圆满完成“五经普”入户登记、数据上报及审核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