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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旅局(县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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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0:50 来源:县文旅局(县广播电视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郎溪县中港东路写字楼8楼,电话:0563-7021093,邮编:2421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更新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发布了党建引领、全域旅游创建、文化惠民、文物保护、文化旅游市场、旅游信息、行政处罚、政务服务等方面信息417条,为群众获取文旅信息提供了有效途径。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通过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传真、邮寄等方式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故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我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一是严格执行三审制,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二是制定《2024年郎溪县文旅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点及分工》,按照工作要点和目录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科室,及时发布领域重点信息。按时完成政务公开季度、阶段性整改并及时在网站公开整改报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按文件要求对我局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设置。根据《郎溪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对文旅栏目进行了明细分类。二是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加强和完善网站等官方自媒体建设,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

(五)监督保障

一是全面落实县政务公开办的有关工作要求,围绕测评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二是加强社会监督的力度和深度,围绕重大决策开展意见征集,及时收集意见并加以调整公示;三是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2024年我局无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过于简略,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和效率有待提高。在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无论是公开的深度还是广度,都亟需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二是政策解读工作存在不足。部分政策解读的质量欠佳,解读不够透彻深入,且解读的形式较为单一,内容不够丰富多样,难以满足公众对政策理解的需求。三是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在质量和时效性方面存在短板。公开的信息质量参差不齐,难以精准、全面地反映重点领域的实际情况,同时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不足,导致公众获取信息存在滞后性。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升公开内容质量。加强信息内容审核、注重信息隐私保护,规范信息质量和发布时效,做到公开及时、质量丰富。二是加强政策解读质量。安排组织业务培训会,提高政策发布责任人解读水平,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对政策解读进行审核,加强政策解读发布的把关力度,确保政策解读更加通俗易懂,方便群众理解政策。三是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做好牵头作用,做好日常的检查,督促业务科室及时规范地发布相关信息,推动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一是整改基层政务公开板块。针对旅游、公共文化等基层政务公开板块,依据县政务公开办反馈问题,逐条整改。严格落实相关工作,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整改到位。二是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推动信息发布规范化、制度化。明确“三审”责任,规范流程,严肃纪律。严格遵守保密法规,防止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