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关于《十字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31 10:42
来源:十字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我镇印发《十字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制定背景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郎溪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郎溪县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十字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镇政府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保证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本方案结合我镇近年来森林防火工作经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郎溪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郎溪县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2023年初,本方案由十字镇自然资源规划所牵头起草初稿,在征求相关站所负责人、各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意见后,逐村调研听取思路和建议,形成了初步文件,在征求了广泛意见后,制定了初稿,后经数次磋商和征求意见,该办法逐渐完备。经过多轮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十字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2023年3月29日,该办法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如果火场持续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林区居民区、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造成人员伤亡的或重大财产损失;各行政村、林场和其他有关单位请求救助或十字镇政府提出要求时,十字镇护林防火指挥所立即批准启动本预案。
五、主要任务
一、火灾扑救
1.发生森林火灾时,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根据扑火需要,适时成立前线指挥所,协助和指导当场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所汇报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扑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扑火原则。在扑火的过程中,把扑火人员、受害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火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在力量使用上,坚持以十字镇专职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基层扑火队等力量为主,其它社会力量为辅的原则。必要时组织跨区域支援,严禁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和中小学生参加扑火。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坚持实行扑火、清理、看守火场责任制。
二 、应急响应
1、火情发生后,按任务分工组织进行早期处置;预判为一般森林火灾的,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第一时间采取响应措施,逐级启动镇(街道)、县级森林草原火灾预案应急响应组织处置;预判为较大森林火灾的,由市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必要时应及时提高响应级别。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按照森林火灾造成的后果,要迅速组织公安部门、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对森林火灾涉及人员和财产进行详细调查和登记造册,妥善处置。对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赔偿和救助。
2、火灾案件查处。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后,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要迅速组织公安、林业等部门,依法定职权对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负责人,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森林火灾处置结束后,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应配合县林业局林业规划设计室进行现场调查评估,作为民事赔偿、行政或刑事处罚的依据。
六、创新举措
十字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设在十字自然资源规划所,负责指挥所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负责落实指挥所各项指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指挥所建立与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和指挥系统,建立全镇统一的信息技术交流平台;督促、指导各行政村、林场和有关单位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开展森林防火演练;承担指挥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保障措施
本着以森林消防专业队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分三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就近调动,统一指挥。
第一梯队:各行政村、林场和其他有关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就近及时扑救。
第二梯队:当地林业、公安、民兵预备役部队等,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根据扑火需要就近调集。
第三梯队:毗邻乡镇、国有林场和有关单位森林防火队伍,由前线指挥所和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根据火情需要请求上级防火指挥部后,就近调集。
镇政府、各行政村、林场和其他有关单位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重点火险区要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并保持完好,保证战时应急调用。
八、下一步工作
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负责《郎溪县十字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两次《郎溪县十字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至少进行一次演习、演练。
解读部门:十字镇人民政府
解 读 人:吴 爽
联系方式:0563—788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