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2035C/202110-00084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涛城镇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涛党字〔2021〕110号 涛城镇关于印发《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1-10-19 | 发布日期: | 2021-10-19 |
索引号: | 11341722003252035C/202110-00084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涛城镇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涛党字〔2021〕110号 涛城镇关于印发《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1-10-19 |
发布日期: | 2021-10-19 |
各村(社区),镇直各相关部门:
《涛城镇关于做好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会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涛城镇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
涛城镇关于做好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
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上级部署要求,2021年全镇村(社区)“两委”进行集中换届。这次换届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换届,是村(社区)“两委”任期由3年改为5年、集中与市县乡换届同步进行的首次换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高质量做好换届工作,根据党章、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为指向,以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为关键,以增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整体功能为重点,坚持系统思维、整体理念,坚持全程高标准、全面高质量,着力使换届成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团结凝聚广大群众的过程,成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扬基层民主、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成为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选优配强基层骨干、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过程,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的过程,切实选出忠诚过硬好头雁、换出团结协作好班子、营造风清气正好生态、形成干事创业好氛围,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开创涛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把换届方案制定关、人选质量关、选举程序关、责任落实关,旗帜鲜明地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换届工作圆满顺利。
—坚持干事创业导向。紧紧围绕事业发展全局选人,突出高线标准,重实干、重业绩、重担当,在干中选、选中干,通过换届促使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功能明显提升,以换届激发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创造美好生活的新动能。
—坚持充分发扬民主。扩大有序政治参与,充分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把组织意图和群众意愿有机统一起来。
—坚持依法依规操作。严格执行党章党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程序步骤,细化操作办法,确保执行不变通、落实不走样、程序不出错。
—坚持严肃换届纪律。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禁拉票贿选和强迫民意,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三、总体安排
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同步推进,从2021年9月开始,到12月底前基本完成。为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先进行村(社区)党组织换届,于2021年11月中旬前完成;再进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准确把握选配要求
(一)规范职数设置。村(社区)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名,其中书记1名,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1名;村(社区)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检委员1名。村民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名,居民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名。综合考虑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数量,人口3000人以下的村,“两委”总职数3-5名;人口3000-5000人的村,“两委”总职数5-7名;人口5000人以上的村,总职数7-9名。各村(社区)“两委”具体职数本着精简高效、镇域统筹的原则,根据村(社区)规模大小、人口数量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综合确定,并报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推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占一定比例。
(二)严格选任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大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懂发展善治理、有干劲会干事,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村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能团结带领群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人员;社区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人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还应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甘于奉献、敢闯敢拼。
建立“十不选”负面清单,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政治上当“两面人”的。(2)受过刑事处罚的,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近3年因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3)非工作原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4)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参与邪教组织人员,以及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5)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且未受处理的,存在严重违法用地、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等行为尚未整改的,参与串联聚集、缠访闹访,以非法手段煽动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当前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任务中拒不执行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7)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8)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9)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相应职责的。(10)其他不适宜情形的。
对照人选标准和“十不选”要求,制定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条件,写入选举办法,提交党员(代表)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严格执行。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对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适用容错纠错情形的,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研判决定。对由于工作原因,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党纪处分和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受到停职检查、调整职务组织处理的,是否可列为候选人,由镇党委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报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审核后,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三)突出配强书记。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镇级备案管理制度,镇党委同村(社区)党组织逐村(社区)分析研判、对书记人选深入考察,镇党委会研究讨论,切实把好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注重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救灾、文明创建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人员中物色人选。对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本村致富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退役军人、村医村教等人员中选拔;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走出去的大学毕业生中回引,尤其要吸引一批35岁以下优秀年轻人才回村参选,还可从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回请。对本村(社区)暂无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从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
(四)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以下简称“一肩挑”),抓细抓实人选摸排、调配等工作,切实将那些能够挑得起、自身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人推出来、选上去。同时,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实行“一肩挑”的村(社区),可设党组织副书记。
(五)优化班子结构。着眼事业发展长远需要,推动村(社区)“两委”班子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通过换届力争实现平均年龄普遍下降、整体学历明显提升。新进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注重选拔45岁以下的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具备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继续留任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一般不超过55岁。对年龄超过60岁、特别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经镇党委会研究、经县委常委会审定、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可继续留任,不简单以年龄划线、搞一刀切。换届后,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35岁左右至55岁的占60%以上,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力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45岁以下比例达40%以上、35岁左右比例达15%以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学历以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的达到80%以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达到80%以上。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推动村(社区)妇联主席进“两委”班子,保证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女性村委会主任比例达10%以上;力争女性村民委员会成员比例达到30%以上。统筹推进村(社区)团支部书记进“两委”班子。
(六)严格审查把关。严格落实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联审制度。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后,镇党委组织本级有关部门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进行全面审查。实行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制度,在同一村(社区),原则上属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能同时作为提名人选。
五、严格换届程序步骤
(一)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1.全面摸排研判。换届前,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按照“六个清楚”要求,摸清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现状,摸清后备干部队伍现状,摸清换届合适人选,摸清社情民意,摸清党员群众思想动态,摸清影响换届选举的因素。同时,根据摸排结果,逐一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对有参选意向的对象要进行全面摸排分析,提前掌握有关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参选人员,要提前介入,主动联系或约谈,阐明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劝其主动退出竞选。
2.开展集中整顿。要以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为重点,把“两委”班子配备不齐、书记主任不胜任现职、班子严重不团结、村(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混乱、社会治安问题和信访矛盾纠纷比较集中、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选举竞争激烈可能引发各类事件等矛盾问题多的村(社区),列为换届选举的红色难点、黄色重点村(社区),由镇党委书记带头包联最复杂的村(社区),问题不解决、整顿不到位不启动换届。
3.做好审计工作。要组织精干力量,重点审计“三资”管理和重要事务、重点工程、重大支出等项目,以及党员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内容,对村(社区)“两委”成员逐人审计,及时公示审计结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二)层层动员部署
1.成立工作机构。成立涛城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人大、政府相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成立工作机构,合理调配力量,落实各项任务。村(社区)要依法推选产生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工作专班,保证换届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2.制定实施方案。要在深入调研和认真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制定操作性强的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换届选举的实施阶段、重点任务、时间进度、责任主体及具体要求,对班子职数、结构要求、任职条件、推荐提名、投票选举方式等作出具体安排,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有序推进,被确定为红色和黄色等级的重难点村(社区)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审核把关。
3.分级动员培训。10月10日前,镇和村(社区)要召开换届工作动员会议,对换届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时,抓好换届工作培训,举办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专题培训班,重点培训换届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章程条例以及换届选举的工作步骤、操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提高换届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民主集中制、党员义务权利、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换届选举目的意义等教育,引导党员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换届选举。
4.提出换届人事安排初步方案。建立“镇村联动”的换届人事安排工作机制,镇统筹主管、直接负责,村(社区)具体落实。10月17日前,各村(社区)在前期摸排和综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提出换届人事安排初步方案,并围绕村(社区)“两委”成员职数设置、“一肩挑”、班子成员年龄、性别、学历结构等换届政策和结构性要求落实情况,向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汇报换届人事安排工作。
(三)组织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
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广泛发动党员群众,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教育党员认真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确保换届工作要件不少、步骤不漏、程序不错。
1.启动换届工作。(10月10日—10月19日)换届前,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开展换届选举有关事宜,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后,村(社区)党组织及时召开委员会会议,传达上级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筹备事项。对在家的党员逐人通知,对流动党员通过电话、网络或信函等方式,动员他们按时返乡参加换届推荐、选举。
2.党员和群众推荐。(10月20日—10月21日)镇党委召开村(社区)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对现任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居)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推荐票要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村(社区)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列为候选人初步人选且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村(社区)党组织向镇党委报告推荐结果。村(社区)党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经镇党委全面审查认为不能或不宜列入的,向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反馈,缺额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
3.镇党委推荐。(10月22日—10月24日)镇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社区)党组织。
4.组织考察和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10月25日—11月7日)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镇党委及时将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联合审查,并及时反馈审查结果。在此基础上,镇党委组织开展考察,并注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考察结束后,镇党委将考察情况和县级联审情况反馈至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结合镇党委考察情况和县级联审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社区)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镇党委作出批复。镇党委与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竞职承诺和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并进行公示。
5.党员大会选举。(11月7日—11月12日)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要做好报告起草、文件准备、会议研究、下发通知和会场布置等准备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选举结束后,村(社区)党组织及时向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镇党委予以批复,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依法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根据有关要求和操作规程,严格把握关键环节,做到法定环节一个不少,规定程序一项不漏。
1.推选产生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者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的人数应当根据村(居)民居住状况、参加选举村(居)民的多少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不少于3人,以奇数为宜;居民选举委员会由7至11人单数组成。村(居)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担任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并报镇政府或者镇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得再担任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倡将不是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或委员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在换届选举前及时改选村(居)民代表,并予以公布。村民代表总人数不得少于30人,两千人以上的村一般不少于50人,其中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2.确定选举方式。村民委员会选举实行直接选举;村和实行直接选举的社区,其选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
3.制定选举办法。要认真指导和引导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好本村(社区)选举办法,对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作出规定,并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以适当方式公布。
4.做好选民登记工作。要针对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性增强、户籍制度改革等新情况,把握好关键环节,规范运作。全面、准确地做好登记工作,防止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居)民的选举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5.推选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和实行直接选举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居)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村(居)民提名,保证村(居)民的直接提名权。在村(居)民直接提名的基础上,由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对照候选人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按照村(居)民提名得票数多少,比应选人数多1至2人的差额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在选举日前规定时间按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认真做好女性村(居)民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工作。
6.做好候选人资格条件把关工作。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在确定正式候选人之前,将名单报镇党委,镇党委组织本级有关部门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进行全面审查后,报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联合审查,审查结果由镇党委反馈给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对审查未通过的人选,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按程序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出现缺额的,按原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并重新报审。
7.组织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村和实行直接选举的社区,坚持“选举村(居)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居)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群众亲自投票,确保选民的投票权。选举时,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或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投票,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要切实维护投票现场秩序,禁止任何扰乱选举现场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正式选举的投票工作应于2021年12月中旬前完成。
(五)同步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要把好质量关,确保人选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特别是依法办事能力,成员中应有人具备财会、管理知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非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兼任。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由镇纪检监察室聘任为监察信息员。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调、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实现对村(社区)“两委”成员监督监察全覆盖。
(六)加强配套组织建设
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带动包括村(社区)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在内的其他村(居)组织建设。其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与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穿插进行,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同步开展。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选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网格长),推选产生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下属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还应设妇女和儿童工作等委员会。全面建立村(居)民议事协商制度。
(七)抓好后续工作
镇党委统一组织村(社区)“两委”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三资”台账移交等工作,保证村(居)事务正常运转。做好离任、落选村(社区)干部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支持新班子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任职培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县级集中培训,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村(社区)“两委”其他成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由县级全员轮训。全面推行“开门一件事”,组织新一届班子成员履行干事承诺,重点聚焦解决群众关注的民生实事,以实际行动增强民意基础。健全完善村(社区)特别是“一肩挑”后的组织运行机制,落实村(居)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村(居)务联席会议和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等制度。探索开展村(社区)“一肩挑”人员激励保障试点工作。推行村(社区)干部承诺践诺制度,健全不胜任不尽职村(社区)干部退出机制。
六、严肃换届纪律要求
(一)强化宣传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把换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切实增强党员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和依法依规办事意识。选举前,要广泛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普法教育和纪律教育,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换届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使换届纪律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引导候选人严格遵守换届工作纪律,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与竞职。及时通报换届期间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全面推行镇党委与候选人谈心谈话、候选人签订纪律承诺书等制度。
(二)畅通监督渠道。设立村(社区)“两委”换届专用举报电话,明确专人值守,对涉及换届的信访举报问题,要即时受理、及时处置、限时办结。信访部门要高度重视村(社区)“两委”换届信访工作,及时处置换届期间的来信来访,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问题属实的,坚决予以查处;对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影响。要充分发挥村(社区)监察信息员的前哨和探头作用,通过各种渠道使信访信息和违纪违法线索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核查。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十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紧盯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投票选举等节点,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加强监督。
(三)防范突发事件。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重大事件、重要信息报送制度,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稳妥处置。要发挥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自身诉求。要建立换届工作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特别要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
(四)严肃查处问责。建立换届工作违纪违法问题专办制度,结合开展“村霸”等黑恶势力及基层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实名举报的必查,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必查,涉嫌拉票贿选的必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必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打击以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犯罪分子,及时通报查处情况,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做到查处一例、曝光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形成强大震慑。纪委监委机关和组织、政法、公安、民政等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互联互动、快速高效的研判查处机制,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露头就打。对查实的违纪违法问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换届选举中惩治违纪违法行为不力、整治不正之风不力,影响换届选举风气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压实领导责任。要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镇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集中精力具体抓。 建立镇领导“包村联户”制度,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社区)、全程指导,矛盾突出、选情复杂的村(社区)由镇主要负责同志联系包保。把村(社区)“两委”换届情况作为评价新一届领导班子战斗力的重要依据,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责任追究制,对领导不力、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压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要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镇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集中精力具体抓。 建立换届“双联双包”责任制,结合县领导“包乡走村入户”和镇领导“包村联户”制度,县四大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联系镇,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社区)、全程指导,矛盾突出、选情复杂的村(社区)由县镇负责同志双重联系包保。把村(社区)“两委”换届情况作为评价新一届镇领导班子战斗力的重要依据,作为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责任追究制,对领导不力、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民政部门密切配合,镇纪委和宣传、统战、政法、公安、司法行政、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卫健、应急管理、信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推进机制,完善换届工作重大问题会商研究、及时报告、情况通报等制度,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认真做好人选资格联审、配套组织换届、违纪违法查处、风险防范化解、换届经费保障等有关工作。
(三)加强督查指导。要建立换届工作联系指导和督查制度,切实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指导。镇派出9个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督查指导组,分别联系1个村(社区),每月至少开展1次督查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实行换届工作旬报制度,各村(社区)于每月10日、20日、30日,分别向镇组织办、民政所上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进展情况。选派精干力量全程驻点指导,确保每个村(社区)指导督查人员不少于3人。
(四)做好风险防范。防范各种干扰风险,依法严厉打击“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敌对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防范信访矛盾风险,认真做好群众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处置集体访、越级访、缠访闹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重大事件、重要信息报送制度,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稳妥处置突发事件。要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加强重点场所防控,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在换届工作中出现聚集性疫情。
(五)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标语板报、公告信件、手机短信、微信、党建网站、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宣传换届的政策要求、人选标准、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纪律规定等,做到家喻户晓。要严格新闻宣传纪律,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落实“24小时盯网制”,及时处理有关负面舆情,防止舆论炒作。
主办单位: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3418210040
联系电话:0563-7031842 E-mail:langxixxb@163.com
版权所有:郎溪县人民政府 皖ICP备07502513号-1 皖公网安备
34182102000001号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