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府解读】关于《十字镇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08-11 15:08
来源:十字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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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印发的《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皖卫职健发〔2020〕157号)、市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印发的《宣城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宣卫健监〔2020〕29号和县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印发的《郎溪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郎卫健〔2020〕3号),进一步加强尘肺病防治控制和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特制定《十字镇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现将起草情况汇报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安徽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宣城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及《健康郎溪2030规划》等精神和要求,解决当前尘肺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坚决遏制尘肺病高发势头,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到2020年底,摸清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情况和报告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健康状况,稳步提高被归因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患者的保障水平。提高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能力,指派专(兼)职执法人员或协管员,加强职业健康执法网底建设。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上级文件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尘肺病防治控制和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镇卫计办结合我镇实际,经由站所负责人、分管领导和镇主要负责人讨论完善内容,7月13日制定本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摸清底数,加强预防,控制增量,保障存量”的思路,动员全镇力量,实施分类管理综合治理,有效加强尘肺病预防控制,大力开展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五、主要任务
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淘汰落后、综合治理”的路径,深入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六、创新举措
(一)以健康企业建设为载体,推动企业提升粉尘危害防治水平。
在重点行业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督促用人单位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和义务。
(二)按照分类分级监管原则,强化对粉尘危害风险高的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
对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严重超标但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的,要进行重点监督,加大执法频次,依法从严处罚。对于粉尘浓度严重超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
(三)实施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
定期了解粉尘危害基础数据库更新情况,及时将相关用人单位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
(四)实施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
定期了解粉尘危害基础数据库更新情况,及时将相关用人单位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尘肺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组织落实本方案确定的任务措施,建立工作台账,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切实抓好落实。
(二)落实法规标准。认真贯彻国家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落实国家修改完善的职业病报告、职业健康管理、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等技术规范。
(三)强化人才保障。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着力提高镇、村两级职业健康服务能力。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开展尘肺病防治法治宣传教育、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普及防治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八、下一步工作
(一)开展粉尘危害专项调查。
(二)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冶金、铸造、建材等重点行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三)加强尘肺病监测、筛查和随访。
(四) 按照“镇街有康复站,村居有康复点”的目标,加强基层尘肺病诊治康复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