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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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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1462/201805-0000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郎溪县水务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在重点水域开展无人机巡河的通知 文号: 郎河办〔2018〕20号
成文日期: 2018-05-24 发布日期: 201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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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251462/201805-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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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郎溪县水务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在重点水域开展无人机巡河的通知
文号: 郎河办〔2018〕20号
成文日期: 2018-05-24
发布日期: 2018-05-24
关于在重点水域开展无人机巡河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4 00:00 来源:郎溪县水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级河长牵头部门,各乡镇河长办:

为进一步强化河湖精细化管理,推进巡河智能化和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巡河长效机制,确保巡河工作不留死角,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决定在全县重点水域开展无人机巡河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空地结合、人机结合、立体交叉的智能化无人机巡河模式,解决徒步巡河效率较低、盲区多、发现问题能力不足的局限,实现日常巡河不漏点、发现问题早处置、工作衔接无缝隙、河段水岸全覆盖的目标。

二、巡河范围及频次

(一)巡河范围:巡河重点为新、老郎川河、梅溧河、钟桥河、天子门水库、龙须湖水库等4条重要河流和2座中型水库(重要水源地)。

(二)巡河频次:每月开展3次巡河检查,即每10天开展一次。

三、巡查的主要任务

无人机巡河检查的任务是及时发现、报告涉水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河湖周边是否存在固废物;是否有拦河渔具、废弃船只、构筑物、砂石堆体等影响河道畅通、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是否存在非法采砂、乱搭乱建、临水畜禽养殖、毁堤种菜、乱拉杆线等情况。

四、问题交办、督办

(一)交办。无人机对巡河发现的问题进行低空影像采集、拍照取证,并在电子地图上逐一标注,形成“作战图”,实行销号管理。县河长办按程序进行交办,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由县级河长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处理。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将调查处理情况向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和县河长办报备。

(二)督办。县河长办会同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办室每半月联合开展一次督查,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决策部署情况、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督办,限期整改。

五、巡河档案管理

无人机每完成一次河湖巡查后,将拍摄视频文件、图片、截图等存放在单独硬盘内,定期分河流刻录成光盘,归入“一河一档”。年末将全年巡查工作制作成总结性视频文件,内容包含全年发现的问题、交办及处理结果情况,以数据形式体现。

六、有关要求

(一)加大河湖巡查、检查力度。无人机巡河是河长巡河的辅助手段,河长日常河湖巡查工作仍按巡查要求执行。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河湖巡查工作,特别是进入汛期后,要切实履行巡河职责,确保度汛安全。

(二)充分调动村级河长积极性。村级河长是河湖巡查的排头兵,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真正动起来,形成河长制工作合力。

(三)落实交办督办事项。交办督办事项办理情况将作为各乡镇、牵头部门年度落实河长制工作考核重要依据。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