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4日至9月2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县进行了脱贫攻坚工作专项巡察,12月19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县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
县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主动认领责任,落实有效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市委巡察组反馈后,县委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和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传达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对反馈问题逐一进行分析对照,研究整改工作措施。县委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组织部部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乡镇、县直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了专人,具体负责整改落实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督促检查、信息收集、进展通报等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对郎溪县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8名县领导牵头负责,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8家县直责任单位和各乡镇,做到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工作要求、完成时限“六个明确”,推动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结合脱贫攻坚大排查、回头看、第三方评估和市际交叉考核检查,县委书记亲自带队,县四大班子领导分组深入乡镇、村组、户中督查扶贫整改工作。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加大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办。县委巡察办牵头,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要求各整改单位对进展情况“一周一报告、半月一调度、一月一汇报”,对重点单位上门进行督导,强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针对巡察组整改反馈问题,县委明确要求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坚决做到早改、快改、彻底改,对暂时整改确有困难的个别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建立整改台账,保障工作持续推进。相关单位或人员整改完成后,必须“回头看”,深入自查,主动弥补,坚决不留死角、不落问题。对整改不力的,严格追查相关领导的责任。
同时,县委坚持把整改显性问题与潜在问题有机结合起来,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在认真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注重查找问题根源,见微知著,举一反三,通过解决重点问题带动面上工作开展,解决共性问题化解深层矛盾制约。通过着力加强和完善长效机制建设,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促使巡察问题整改真正达到了促进工作、推动落实、防止反弹的目的。
二、以强烈的使命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逐条逐项扎实开展反馈问题整改
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县委进一步深化认识,做到即行即改、从严从实,各责任县领导和单位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逐条逐项落实整改。目前,市委巡察反馈的三大类13项21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履行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方面
1.抓扶贫工作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
(1)针对存在“有的干部认为本地贫困人口不多、脱贫压力不大,对扶贫工作缺乏深入研究”的问题。
县委出台《乡镇(开发区)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和《郎溪县扶贫开发定点帮扶工作考核办法》,将干部对扶贫工作调研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办法执行力度,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督促全县干部深入基层不断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扶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从而倒逼扶贫工作主体责任的落实。
2017年12月30日,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选派帮扶干部管理的通知》,对选派帮扶干部日常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严肃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纪律。2018年1月25日,针对2017年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中反馈的“‘对驻村工作队满意度’较低”等问题,研究出台《关于做好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集中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党委和扶贫工作队全面自查、对标整改,组织全县选派帮扶干部开展全面走访慰问,广泛宣传扶贫政策,坚决将各项整改任务抓细抓实抓到位。
(2)针对存在“照搬照抄。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扶贫工作决策部署结合实际不够,机械地将贫困指标层层分配到村,给精准识别留下后遗症”的问题。
2014年省下达郎溪县1.93万名贫困人口的指标,由县进行分解,部分乡镇存在机械分解指标情况发生。为抓好问题整改,提高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度,2015年开展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回头看”工作,2016年又开展了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精准核查月工作,2017年县扶贫办严格按照省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扶办〔2017〕79号)要求,做好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结合“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脱贫攻坚大排查、“回头看”、第三方评估问题整改和脱贫攻坚大走访活动,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精准情况进行了核查,对不符合标准的人员及时进行清退,对符合标准未纳入的贫困户及时纳入并安排帮扶责任人,要求相关行业部门做好政策落实。
(3)针对存在“县乡两级扶贫部门把关不严。2015年以前,村级组织在贫困户认定中随意性大、识别精准度不高,县乡两级扶贫部门未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导致‘两该两不该’问题突出”的问题。
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精准情况进行了核查,县扶贫办严格把关,由各乡镇负责审核所辖村是否严格按程序认定贫困人口,杜绝“两该两不该”现象。据统计,到2017年9月我县共整户新识别105户294人,户内补录1465户2566人,清退1692户2647人,标注稳定脱贫319户1076人,回退38户107人。郎溪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净增213人,国办系统中建档立卡户有8401户18633人。2017年底动态管理中,提交拟脱贫户267户557人,省扶贫办回退216户415人,认定脱贫51户142人;自然变更后,国办系统中现有7953户17576人,其中未脱贫户380户852人,返贫户18户50人,已脱贫户7555户16674人。
2.对市委市政府“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落实不到位
(4)针对存在“扶贫基础工作仍很薄弱。基础信息核对工作还没有完成,还存在贫困户身份证号码不准确,特别是联系电话错误等问题。巡察组从新发镇双桥村和凌笪乡侯村村贫困户中随机各抽取20户进行电话抽查,在拨打的40个电话中,空号停机错号有16个占40%。”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扶贫开发业务管理子系统数据清洗工作的通知》(郎扶办[2017]65号)文件,组织各乡镇定期排查、核实、完善贫困户基础资料;二是县扶贫办不定期进行数据清洗和错误筛查,通报相关问题,下发督办通知,督促各乡镇、村限期修正错误信息;三是结合日常工作指导和督查检查,采取入户走访、电话核实等方式对贫困户基础信息质量进行核实查验,提升基础信息质量。
新发镇从2017年4月份省市县部署开展“重补促”专项整改行动以来,调动镇村干部、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各方力量,针对基础资料不规范、不完善等问题,花大气力对扶贫手册、到户资料袋、一户一档以及村工作资料进行了集中整改,基础资料从原来的空白到基本完善,发生了明显变化。对于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问题,在基础资料整理完善之后,在国办系统进行统一更改。2017年9月底10月初,结合脱贫攻坚大排查活动,抽调9名机关干部,协助各村完成了包括电话号码核对等基本信息录入修正工作,做到系统信息与扶贫手册、贫困户实际情况一致。另外,针对部分贫困户时常更换电话号码的情况,要求村级扶贫专干定期核对,及时在信息系统和相关材料上更改。
凌笪乡一是通过“重补促”专项整改活动,对照扶贫手册对国办系统基础信息进行维护。二是通过全省脱贫攻坚大排查和大排查“回头看”,再次对照扶贫手册和2017年人均纯入调查表对国办系统数据进行维护。三是通过年底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对贫困户和贫困村基础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并根据采集的信息对国办系统进行维护。四是根据上级业务部门通报的逻辑问题数据,及时对国办系统进行维护,从根本上解决国办系统身份证号码不准确、联系电话错误等突出问题。
(5)针对存在“台帐资料收集不全,档案管理混乱。巡察组到村要求提供的相关会议记录、公示图片等资料找不到”等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的通知》(郎扶办[2017]39号)文件,对行政村精准扶贫档案软硬件建设标准、档案室工作制度、贫困户家庭资料、贫困村及非贫困村档案资料收集、精准扶贫档案归档等工作予以规范。二是转发省档案局、省扶贫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郎扶办[2017]42号),并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全县扶贫工作会议暨档案管理工作培训会议,8月28日、29日联合县档案局就扶贫档案归档整理工作对各乡镇扶贫工作站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指导。三是编印《郎溪县脱贫攻坚工作督查指导一本通》,明确要求规范村级扶贫档案归档整理工作。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档案资料规范整理工作的通知》(办[2017]145号)文件,进一步要求做好档案资料规范整理工作。五是确定姚村乡为精准扶贫档案示范乡,下辖的天子湖村为精准扶贫档案试点村。从档案收集、整理编目到上架,将2014-2016年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形成的档案按规则一一规范,切实做到了档案存放有序、真实精准、管理规范,确保精准扶贫档案保管安全和有效利用。2017年9月22日,在天子湖村召开全县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现场会,全县“四大班子”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同志、28个驻村工作队成员和59个非贫困村的村书记全部参加,有力推进了全县精准扶贫档案规范整理水平工作全面对标提升。六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责任的通知》(办[2017]139号),进一步明确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实现了全县精准扶贫档案督查指导全覆盖,县“四大班子”领导对全县87个村进行包保,每周拿出两天时间前往各自联系村督查指导精准扶贫档案规范整理。各乡镇组织对所辖村的精准扶贫档案进行验收,由乡镇党委负责同志签字后送县扶贫办备案。县扶贫办通过暗访、抽查和督查等多种方式,对各乡镇扶贫档案整理情况进行复核,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各乡镇精准扶贫档案规范整理工作全部达标。
(6)针对存在 “建档立卡对象识别不精准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我县严格按照省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扶办〔2017〕79号)要求,做好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努力提高识别精准度,防止机械分配贫困指标、杜绝“两该两不该”问题再发生。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精准情况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标准的人员及时进行清退,对符合标准未纳入的贫困户及时纳入安排帮扶责任人并要求相关行业部门做好政策落实。
3.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引导力度不大
(7)针对存在“政策宣传不广泛,群众知晓率低。巡察组在入户走访的38户非贫困户中,有23户对国家扶贫政策缺少了解、一问三不知,25户对贫困户认定表示不满意,对村干部意见较大”的问题。
一是通过在《郎溪新闻》中开辟“脱贫攻坚在行动”专栏等方式,及时播放各级领导督查调研扶贫工作,召开扶贫工作会议,各乡镇、各单位具体扶贫举措,各个扶贫产业和项目开展情况等新闻。开办“走进扶贫一线”等专栏,刊登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帮扶工作动态信息和扶贫典型人物先进事迹。二是在《郎溪新闻网》、《郎溪印象》等网络和新媒体平台上开设“脱贫攻坚,我们在行动”等专栏,刊载扶贫工作相关新闻和信息。三是在城区各主要建筑工地围挡,各单位及商家门面、窗口的LED电子显示屏,道路中央隔离栏,公园广场灯箱广告等处设置扶贫相关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营造扶贫工作浓厚的社会氛围。四是在镇村道路旁树立标牌,大力宣传扶贫政策,加大群众知晓率,提高群众参与度。执行乡镇、贫困村、非贫困村设置不少于10条、8条、6条脱贫攻坚宣传标牌的工作要求,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8)针对存在“思想上扶志引导不深入。巡察组在走访和电话接访中,少数贫困户反映帮扶资金少,一些贫困户表现出依赖思想较重。有的帮扶干部反映,扶贫对象直接打电话告诉帮扶干部:家里米、油吃完了,电费要交了等等”的问题。
通过开办“走进扶贫一线”等专栏,刊登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帮扶工作动态信息和扶贫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在《郎溪新闻网》《郎溪印象》等网络和新媒体平台上开设“脱贫攻坚,我们在行动”等专栏,刊载扶贫工作相关新闻和信息,宣传报道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动态以及勤劳致富的典型事例,激发贫困户干事创业热情,增强信念,立足自身,力争早日脱贫。
4.干部精准帮扶工作不够扎实
(9)针对存在“在巡察组走访的21户贫困户中,有10户不知道帮扶人是谁,大部分讲不清楚帮扶政策”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结对帮扶干部走访贫困户活动的通知》(办[2017]107号)文件,明确要求全县结对帮扶干部每月至少到贫困户家开展1次帮扶活动,了解扶贫对象基本情况,宣传扶贫政策,落实帮扶措施。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责任的通知》(办[2017]139号)文件,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各级工作职责,由县“四大班子”领导联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县直单位、乡镇、村级和帮扶干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并组织开展由县“四大班子”领导到联系村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回头看工作督查,进一步督促帮扶干部落实精准帮扶各项政策。三是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联合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督促镇村和帮扶干部落实责任,推动扶贫政策宣传、落实到位,目前对2名党员干部进行立案查处,对2个县直单位和1个乡镇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5.对驻村工作队管理不严
(10)针对存在“少数县直单位驻村扶贫工作队干部‘驻村不住村’,存在‘走读’现象”的问题。
2018年1月24日晚,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扶贫办,联合成立4个专项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实地核查毕桥镇灯塔村、飞鲤镇龙塘村、凌笪乡凌笪村、姚村乡姚村社区选派帮扶干部驻村情况,认真查看档案资料,发现问题现场交办、限期整改,全力确保各项任务整改到位。同时,县选派办采取电话查岗、APP日报线上督查和不打招呼实地查看等方式对28个扶贫工作队吃住在村、工作开展和群众满意度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杜绝“走读”现象再次发生。
(11)针对存在“驻村干部主动深入贫困户家中全面了解情况做得不够。巡察了解到,个别扶贫工作队负责人驻村近5个月,对本村贫困户没做到走访全覆盖”的问题。
及时转发《宣城市选派帮扶干部管理考核问责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选派帮扶干部考核评价和工作问责制度。推行积分制平时考核,组织各乡镇党委根据驻村、签到考勤、工作日志调阅、工作任务完成等情况,对选派帮扶干部建立考核台账,每季度进行积分。目前,各乡镇2017年三个季度选派帮扶干部平时考核情况已报县选派办备案。实行年度考核,2018年1月5日,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开展选派帮扶干部考核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将选派帮扶干部扶贫工作成效纳入考核内容。2018年1月8日,由市委组织部领导带队,从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抽调17人,成立4个考核小组,采取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入户调查的形式,对28个贫困村扶贫工作队驻村和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6.对扶贫工作队工作指导不到位
(12)针对存在“扶贫办对贫困村扶贫工作现场指导不多”的问题。
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扶贫办人员等增加,县扶贫办专门出台了《关于郎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内设机构设置及有关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了各科室职责及日常工作制度,建立了联系帮扶乡镇制度。下一步,县扶贫办将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对包片乡镇现场指导,促进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到位。
(二)脱贫攻坚各项措施落实方面
7.扶贫资金使用不精准
(13)针对存在“据审计资料显示,2014年至2016年,郎溪县将扶贫资金383.81万元用于美好乡村建设、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奖补、文化广场等非扶贫项目;将扶贫资金90万元弥补2012年建平镇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缺口;整合53个项目扶贫资金1168.33万元,其中有443万元作为县财政配套资金拨入扶贫专户,其余725.33万元未见用于扶贫脱贫事项。”的问题。
经查,针对473.81万元未被用于扶贫领域的资金,已由县政府安排通过县财政预算将473.81万元全部归还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针对725.33万元未见用于扶贫脱贫事项,已经由县财政预算安排725.33万元归还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同时,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8.扶贫对象受益不精准
(14)针对存在“截至2016年底,郎溪县劳动力转移培训共培训5143人,其中2126人不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致使34.88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未能用于扶贫”的问题。
经查,承担此项工作的单位分别为县人社局、县电大、县科协,目前3家单位已分别将26.87万元、4.86万元、1.5万元合计33.23万元全部归还县扶贫资金专户。此问题原因主要是我县建档立卡工作于2014年7月底完成,导致2013、2014年的培训人员中存在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县人社局纪检组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15)针对存在“教育资助672人,其中73人不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致使13.5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未能用于扶贫”的问题。
2016年,我县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进行资助,资金由中央和县级1:1专项安排。共资助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5645人次,资金312.1万元。市审计反馈春季35人(小学22人、初中13人),秋季25人(小学18人、初中7人)为非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涉及资金3.25万元。县教体局于2017年3月份及时用义保机制贫困寄宿生专项资金退还3.25万元至县扶贫专户,对其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杜绝今后有类似事件发生。
2014年8月,郎溪团县委使用扶贫资金15万元,用于帮扶48名贫困学生,经审核其中有34名受帮扶人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2014年6月,团县委联合县扶贫办、县教育体育局联合下发《关于申报2014年度“栋梁工程圆梦大学”助学金的通知》(郎青字〔2014〕18号),对全县农村人均纯收入接近或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困难大学新生提供助学帮扶活动。整项活动历经宣传发动、个人申报、村委把关、乡镇初审、联合复核、组织评审、乡镇公示、材料核对、上门慰问等环节,全部环节规范、公平、公正、透明。2014年的“栋梁圆梦”行动共使用资金34万元,除去团市委下拨的企业捐款及本县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募集捐款,扶贫助学资金使用15万元资金,用于帮扶9个乡镇及郎溪经济开发区共计48名学生。扶贫资金帮扶的48名学生均为农村籍贫困学生,2014年8月,在县扶贫办登录省扶贫办贫困学生资助系统,现场采集录入了具体人像信息和家庭情况信息,经省扶贫办系统审核同意后,方进行转账发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十二五”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的通知》(皖政秘[2012]125号),“调出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郎溪县继续享受各项扶持政策,到2014年底结束”。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纲要的通知》(皖政办[2012]16号),“扶贫标准:执行国家扶贫标准,即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团县委资助的48名学生均为农村人均纯收入接近或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符合文件精神。
(16)针对存在“还有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旅游产业扶贫政策,领取旅游产业扶贫专项资金。通过随机抽查并核对2017年度发放清册发现,姚村乡非贫困户获得补贴较多、单户领取资金额较大,建平镇、飞鲤镇也存在此类情况”的问题。
通过全面核查乡镇旅游产业扶贫到户项目补助实施情况,姚村乡、建平镇、飞鲤镇严格按照《关于做好乡村旅游扶贫产业项目精准到户工作的通知》(郎文旅[2017]55号)、《关于做好乡村旅游扶贫产业项目精准到户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贫困户发展旅游产业具体项目,通过到户项目专项补助,实现贫困户增收。到户补助资金分两批次发放,分别为2017年8月23日(补助1-7月)、2017年9月29日(补助2017年8-9月)。姚村乡实施旅游产业项目到户共计249户,补助金额32.8104万元(其中2017年1-7月补助249户,26.8954万元;8-9月补助85户,5.9150万元),建平镇实施旅游产业项目到户共计5户,补助金额1.14万元(其中2017年1-7月补助4户,0.84万元;8-9月补助5户,0.3万元),飞鲤镇实施旅游产业项目到户共计19户,补助金额2.82万元(其中2017年1-7月补助19户,2.7万元;8-9月补助2户,0.12万元)。
经姚村乡党委认真核查补助资金发放清册,全乡享受旅游产业扶贫到户项目补助的贫困户中,有17户人员姓名不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具体表现为三类情况:1.补助资金打入非贫困户近亲属“一卡通”银行卡上(因贫困户未办理“一卡通”银行卡),但发放清册上均注明了实际享受人,共5户;2.享受了第一批次补助(2017年8月发放)后,动态调整后清退的贫困户(2017年9月清退),共9户;3.贫困户“一卡通”银行卡姓名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姓名(身份证姓名)不一致,实际为同一人,共3户。
经建平镇党委认真核查补助资金发放清册,全镇享受旅游产业扶贫到户项目补助的贫困户共5户,全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
经飞鲤镇党委认真核查补助资金发放清册,全镇享受旅游产业扶贫到户项目补助的贫困户共19户,18户为建档立卡贫困户,1户为非建档立卡户(飞鲤镇湖滨村黄太宝户,领取补助资金1500元)。针对核查出的问题,飞鲤镇党委多次研究问题处理意见,向县扶贫办、县审计局、县财政局请示资金追回办法。2018年1月10日,非贫困户黄太宝领取的1500元已追回并缴存至财政专户。
9.扶贫项目推进缓慢
(17)针对存在“新发镇东夏社区特色种养产业示范园项目,2016年和2017年共拨付扶贫专项资金100万元,经现场察看,目前项目正在实施,资金还在村级账户上。另外,建平镇等8个村资产购置项目也尚在推进当中”的问题。
新发镇督促东夏社区加快工程进度,于2017年10月份完成主体工程建设,11月份完成审计验收。同时,根据2017年11月17日修订的《郎溪县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了相关款项,并于审计验收后全部支付到位。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公开发包,第一年承包费15.5万元已经入账,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均比较明显。
2017年9月7日,召开全县“园区+扶贫项目资金”工作协调会,议定采取“园区+”模式整合8个贫困村(建平镇松林村村委会、南东村村委会、张钱村村委会、梅渚镇周家村村委会、中房村村委会、飞鲤镇黄香村村委会、新法村村委会、新发镇花园村村委会)672.94万元扶贫项目资金,购置郎溪县保康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郎溪联合铜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其中410万元购买郎溪县保康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6952.22平方米厂房及办公楼(证号为郎房地权证字第15050336、15050337、15050338号),土地面积13608.6平方米(证号为郎国用(2015)第1283、1284号);262.94万元购买郎溪联合铜业有限公司生产设备。各村按出资比例享有受让的不动产和生产设备所有权,产权转让产生的有关税费由郎溪县思创科技创业园有限公司会同郎溪县保康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郎溪联合铜业有限公司协商承担。购置的不动产和生产设备由各村统一委托郎溪县思创科技创业园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委托期暂定10年,委托期内由其每年按出资额的8%向各村支付收益。同时,郎溪县思创科技创业园有限公司、郎溪联合铜业有限公司承诺在委托期内,优先为出资8个村贫困户提供就业机会,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实现稳定脱贫。
上述8个村与郎溪县保康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郎溪县思创科技创业园有限公司签约,以410万元购买郎溪县保康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不动产并委托思创科技创业园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随后完成项目报账(各村按比例出资)、资金拨付和不动产权过户,思创科技创业园有限公司按出资额的8%向各村支付的收益也如期到位。鉴于郎溪联合铜业有限公司的生产设备不能提供原始购置凭证和资产评估报告,继续实施该项目已无可能,各村遂将剩余资金262.94万元及时交还财政,并由扶贫办重新安排到新项目。
10.帮扶项目质量不高
(18)针对存在“凌笪乡侯村村拟将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慰问金3万元,以“带资入股”方式入股“侯村振兴水产畜禽养殖合作社”(成立中),让贫困户分红。全村有贫困户199户440人,按年收益率10%计算,年收益只有3000元,户均收益约为15元,人均不足7元”的问题。
截止到2017年12月底,凌笪乡侯村村实际到位资金19999元,资金来源渠道分别是郎溪县十字铺茶场医院捐助1万元和宣城市和平医院捐助9999元的爱心基金,主要用于捐助全村199户贫困户。除此之外,侯村村没有收到其他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的慰问金。
为了保障全村贫困户稳定增收,侯村村于2017年9月11日注册成立“郎溪县振兴水产畜禽养殖合作社”,合作社成员为全村199户贫困户。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振兴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商议给199户贫困户合作社成员一期户均分红收益为50元,并于2017年10月25日发放到贫困户户主手中。自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凌笪乡问题以来,凌笪乡立即整改,制定了明确的整改措施和具体的整改时间表。2017年11月,侯村村第一时间将199户贫困户合作社股金19999元全额撤回。2017年12月,侯村村与郎溪县十字铺茶场医院和宣城市和平医院进行对接,两家独资民营医院委托侯村村将19999元如数按照户均100元发放到199户贫困户手中,此项整改措施于2018年元月27日已全面完成。
11.个别产业扶贫项目存在廉洁风险
(19)针对存在“巡察组深入凌笪乡侯村村白茶产业园建设项目,发现有2名村干部插手本村扶贫项目实施”的问题。
由县纪委负责查办,凌笪乡纪委、凌笪乡扶贫工作站积极配合,目前正在办理之中,如调查核实,确有村干部插手扶贫项目资金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三)县乡两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方面
12.“四种形态”运用不足
(20)针对存在“2015年以来,郎溪县在扶贫领域问题查处中,运用“第一种形态”19起,“第二种形态”50起。对扶贫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习惯于抓大放小,重惩轻教,未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的问题。
一是县纪委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不断加大扶贫领域问题查处力度,坚决杜绝抓大放小、重惩轻教现象,2017年对15名干部行使了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实现了早打招呼、早提醒的效果。二是不断加强通报曝光力度,2017年共对6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和2起突出问题进行全县通报,在全县范围内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三是不断强化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发现能力,建立“三本台账”制度,检查台账、问题台账、整改台账,从而进一步提升我县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排查能力,全年共查处问题线索2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
13.查处问题领域不广
(21)针对存在“在就业培训、贫困学生资助、产业扶贫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落实林业、农业惠农政策、健康脱贫工程等方面督查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2017年县纪委充分发挥督查督办职能,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作为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督办的关键内容,全年共重点督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5个,问题涉及就业培训、贫困生资助、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惠农补贴等方面。
三、以久久为功的定力和常抓长效的决心,确保巡察整改落细落实
县委、县政府将始终坚持问题为导向,持续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着力在制度建设、跟踪督查、责任追究等方面下功夫,确保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热度不减,劲头不松,以成效为方向持续发力,真正把问题改彻底、改到位、见实效。
一是严格落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严格把关,统筹推进。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把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
二是确保后续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逐项整改,对账销号,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落实到位。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对照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一抓到底。
三是构建长效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坚持在完善制度机制上下功夫,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坚决防止巡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反复、反弹。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落实存在差距、政策措施贯彻不够到位、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脱贫攻坚工作违规违纪问题较为突出等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立足长远,重在管用,堵塞漏洞,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确保改到底、改到位,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3-7021330;电子邮箱:Lxxxwxcbgs@126.com。
中共郎溪县委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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