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日新修订的《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为更好地学习对接苏浙沪,借鉴周边物业管理先进做法,争创全国文明县,加快我县物业管理制度建设步伐,提高全县物业管理整体水平,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明确管理工作属地负责制,突出乡镇政府在物业管理中的基础作用,相关部门的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主体履约意识,研究制定了《郎溪县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现正式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6日。 电子邮箱:996710558@qq.com 联系电话:7029505 2017年11月7日 郎溪县物业管理办法 (征求后修改).doc 郎溪县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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