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A办公
  • 繁體版
  • 智能问答
  •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位置: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郎溪县人民政府通告

发布时间:2017-09-12 10:22 来源: 浏览:
【字体大小:

郎溪县人民政府通告

2017年第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为检验我县防空警报设施的性能和效果,使广大市民了解和熟悉我国防空警报信号的相关规定,增强市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县政府定于2017918日上午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918日上午918933

二、试鸣范围:郎溪县城区、十字镇镇区

三、信号规定:

(一)预先警报(918分至21分):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

(二)空袭警报(924分至27分):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

(三)解除警报(930分至33分):连续鸣3分钟。

请广大市民和过往旅客,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特此通告

 

 

201791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