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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2-09-11 10:08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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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2011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经县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审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将2011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乡镇

(一)工业主导型

第一名:梅渚镇党委、政府

第二名:新发镇党委、政府

第三名:建平镇党委、政府

(二)效益农业、生态旅游、矿产资源主导型

第一名:原南丰镇党委、政府

第二名:凌笪乡党委、政府

第三名:原飞鲤乡党委、政府;原幸福乡党委、政府

二、县直单位

(一)先进单位

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纪委(监察局)、宣传部、政法委、检察院、残联、妇联、县直工委、编办、党校、团县委、工商联、公安局、财政局、经信委、统计局、民政局、发改委(科技局、物价局)、教体局、审计局、司法局、商务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新局、人社局、十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中心)、卫生局、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农委、国土资源局、机关事务局、电视台、食品药品监管局、安监局、环保局、人口计生委、旅游局、国税局、质监局、工商局、地税局、住房公积金郎溪管理部、公路分局、邮政局。

(二)良好单位

统战部、法院、科协、群工部(信访局)、老干局、总工会、档案局、粮食局、住建委(城管局)、林业局、供销社。

(三)贡献奖

科协、人口计生委、政法委(综治办)。

三、表彰奖励

(一)获目标管理考核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6万元。

(二)县直先进单位、良好单位,分别按年末每个编制数(不含下属事业单位)800元、500元奖励;垂直管理单位获先进的,奖励5000元;县直单位获贡献奖的,奖励10000元。

各地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乡镇、单位学习,进一步强化目标意识、责任意识,坚定信心、争先进位,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中共郎溪县委

郎溪县人民政府

     201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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