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郎溪经济开发区的治安管理工作,经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在全县范围内为郎溪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公开招聘治安协警8名。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范围:
1、具有郎溪户籍,高中以上文化;
2、身体健康,身高在1.70米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面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
3、男性,年满18周岁至25周岁;有特殊专长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时间:
2011年12月26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三、报名地点:
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联系人:谢其伟
联系电话:13966217166
四、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照3张,学历(含复印件)。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月工资10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月基本工资1600元(值班,加班等补助另行计算),提供食宿,并办理相关社会人身保险。
六、考试考核
1、由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开发区派出所统一组织实施。
2、报名时书面告知相关考试考核事宜。
七、本招工简章由郎溪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负责解释。
郎溪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201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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