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154号)精神 ,2011年我市招募55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县市区 |
小计 |
宣州区 |
郎溪县 |
宁国市 |
泾 县 |
旌德县 |
计划数 |
55 |
15 |
10 |
10 |
10 |
10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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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栋栋 |
毛世耀 |
汪玉国 |
洪维 |
袁伟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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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5555 |
7026693 |
4036683 |
5102637 |
8603971 |
报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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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就业管理局四楼(叠障中路12号) |
郎溪县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
宁国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窗口 |
泾县行政中心102室 |
旌德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 |
二、招募对象:招募对象为本省范围内30岁(1981年5月31日后出生)以下、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应届及毕业两年内(2009、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从事支教服务的招募条件原则上为师范类专业或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的毕业生,从事支医服务的招募条件原则上为医药卫生类专业毕业生,从事支农、扶贫服务的招募条件原则上专业不限。
三、招募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
根据《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皖人发〔2002〕77号),全省2009、2010、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和2008、2010年 “三支一扶”考试中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者,在规定年限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四、招募程序:
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按照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审核确认、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5月25日--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设在各县市区人社局(联系人及电话、报名地点见招募计划)。
3、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及“2011年8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办理报名手续。
(2)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考试费45元/科,合计90元/人。
(3)近期同底上半身免冠照片(1寸)4张。
(二)考试:
考试考点设在市政府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点(具体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为2011年6月18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8∶00─9∶30 《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 《综合知识》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能力,采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方式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常识、党的建设、法律知识、乡镇行政管理、乡镇经济管理、乡镇机关公文写作、省情等。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客观题部分采用2B铅笔填涂答案,主观题部分采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得使用涂改液、胶带纸。
《综合知识》考试参考资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编写、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基层工作知识与实务》(2011年版)。各地在组织报名的同时,可按考生自愿原则组织征订上述教材并收取教材费。
考试组织:省人社厅负责统一组织全省考试的命题制卷和阅卷评分工作。考场设置、考试组织由市负责。报名、准考证发放由招募计划的县市区负责,全省采用统一的准考证式样,准考证背面印制《考场规则》。
成绩公布:笔试阅卷工作于6月30日前结束。考生可于7月1日20时通过安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apta.gov.cn)和电信声讯台16887734查询考试成绩。本次考试均为计算机网络阅卷,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三)考核体检:
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招募计划,依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以《综合知识》高分者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递补参照此法)。
考核体检由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组织。考核主要对毕业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成绩(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四)审核确认:县市区“三支一扶”办于8月中旬将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毕业生名单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三支一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体检发票等相关材料集中上报市“三支一扶”办审核后,统一报省“三支一扶”办进行确认,同时办理银行卡、保险等手续,县市区并将实际招募人员的个人信息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输入上传。
(五)培训上岗:经省批准确认后的“三支一扶”生,于8下旬,由市“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基层工作方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镇共青团等工作业务;本地区基层工作现状及当地民情、民风、民俗;拟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开展工作的具体要求等。9月上旬安排培训合格的“三支一扶”生到服务单位报到。
五、政策保障
此次招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颁发全省统一印制加盖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印章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服务期间的生活待遇和服务期满享受的就业优惠政策等,按皖人社秘[2011]154号文精神执行。
市“三支一扶”办联系电话:0563-3026400。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1:
表样
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学校所在省(区、市): 学校名称: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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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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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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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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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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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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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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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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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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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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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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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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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通信地址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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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意向 |
□ 教育 □ 农技 □ 卫生 □ 扶贫 □ 青年工作 (限选一项) | |||||
是否服从分配 □ 服从 □不服从 | ||||||
服务去向 (服务地、服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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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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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期间 奖励和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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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1、本人自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保证本人相关信息真实。 2、本人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前往相应服务地报到,并服从岗位分配,除不可抗力外,不以任何理由拖延。 3、服务期间,本人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管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4、服务期满,按时离岗,并做好工作交接。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县(市、区)级 “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级“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 办公室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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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可复制 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制
附件2:
2011年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人员信息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码 |
政治面貌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
家庭所在地 |
服务方向 |
服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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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服务方向”栏可填写“支农、支教、支医、扶贫”,“服务单位”栏须填写具体服务单位
附件3:
安徽省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考试
考生报名情况统计汇总表(式样)
填报单位(签章): 2011年 月 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项 目
服务县(市、区) |
合
计 |
性 别 |
年 龄 |
学 历 |
工作项目 | |||||||
男 |
女 |
25岁 及以下 |
25岁 以上 |
专 科 |
本科以上 |
支 教 |
支 农 |
支 医 |
扶 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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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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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准 考 证 式 样
准 考 证 存 根
姓 名: 准考证号: 身份证号: 考 点: 考 场 号: 座 位 号: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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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1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 从事“三支一扶”工作考试 准 考 证 姓 名: 身份证号: 服务去向: 准考证号: 考 点: 考 场 号: 座 位 号: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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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1年6月18日 上午 8:00——9:30 《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 《综合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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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准考证》背面应印制《考场规则》。
考 场 规 则
一、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或护照)于每科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后,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
二、考生进场只准携带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和指定的其他物品,严禁将通讯工具和具有记忆、存储、翻译或编程功能的计算器、电子记事本等以及其他书籍、笔记、纸张带入座位。
三、考生在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方可交卷(国家另有规定除外),待监考人员清点、检查试(答)卷无误后依次退场,中途不得离场。
四、考生在考试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抄袭、夹带或互打暗号、手势,不得在考场内吸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喧哗。
五、考生接到试卷或答题纸(卡)后应首先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涂)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考试开始铃响后方可答题。
六、在答题卡上答题时,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相应的信息点,并保持答题卡清洁、平整、不破损。在试卷或答题纸上答题的,一律使用蓝、黑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工整。不按规定填涂信息点、在草稿纸上答题或不按要求答题的,答卷一律无效,后果自负。
七、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八、考生在考试结束铃响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答卷翻放,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退出考场。不得将试卷、题本、答题纸(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生必须服从管理,遵守本规则。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
注:相关附件下载见下方
http://www.xuancheng.gov.cn/data/upfile/1/files/1105/1_1105170939328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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