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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振兴科技化工厂年产200吨3,5,6-三氯水杨酸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二)

发布时间:2007-12-04 17:01 来源: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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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振兴科技化工厂是位于郎溪县梅诸镇的一家民营企业,始建于20028月,与天津南开大学和南京理工大学合作共同开发了3,5,6-三氯水杨酸项目,经过几年来的发展,生产工艺不断改进,积累了较丰富的生产经验,拥有国内较大的市场份额。实现销售收入1520万元,年利润320万元。为适应城乡环境保护的要求,郎溪县振兴科技化工厂拟对该厂实施整体搬迁,新厂址位于涛城镇红星村白茅岭。

项目委托安徽省化工研究院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初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对报告书主要内容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2003,5,6-三氯水杨酸生产装置,配套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及辅助设施。3,5,6-三氯水杨酸是合成发光物质草酸酯的一个主要中间体,同时也是一种重要的医药中间体。振兴公司采用水杨酸作原料,在醋酸、浓硫酸以及催化剂的作用下,通过两步氯化最终得到3,5,6-三氯水杨酸。在生产过程中,振兴科技化工厂通过技术改造,降低了氯气消耗和过量氯气的处理费用,同时也减少了氯气的排放对环境的污染。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厂区生活废水、初期雨水以及少量废气处理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经过中和、氧化、沉淀处理。副产26%盐酸和~40%硫酸出售。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次氯酸钙水溶液部分出售,部分用于厂区废水处理站的氧化剂。

(二)区域环境概况

环境空气各污染物监测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最高容许浓度的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郎川河地表水水质监测数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标准要求;昼间、夜间环境噪声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良好。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概述

环境空气的影响: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氯气、氯化氢以及锅炉燃煤烟气等,废气处理后达标排放,地面小时最大贡献浓度值预测值低于环境空气评价标准限值,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根据氯气、氯化氢的无组织排放量进行计算,卫生防护距离为200m

水环境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产生量小于15t/d,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排放,对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声环境影响:本项目高噪声设备较少,配套的风机和各类泵经消声和隔声后,厂界噪声基本满足评价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固废包括蒸汽锅炉燃煤灰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其中污水站污泥主要成分为硫酸钙和醋酸钙,与煤灰渣一并出售作为建材原料;少量办公、生活垃圾,由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体废弃物在厂区内无长期堆存,对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

(四)污染防治对策和风险防范措施

通过清污分流、废水、废液分类处置,采用物化、化学氧化和生化等方法处理后,使厂区排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设置事故废水收集池,用于收集事故性废水和消防废水,杜绝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燃煤蒸汽锅炉烟气采用旋风+水膜除尘,工艺废气采用分段处理和集中排放,回收氯化氢副产盐酸,减少氯气、氯化氢、硫酸雾和醋酸的排放量;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和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环境风险防范:本项目化学原料主要有浓硫酸、氯气,分别采用槽车贮存、钢瓶贮存,并委托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运输,车间内有计量罐和中间罐,另设氯气钢瓶库,各危险化学品使用量和贮存量在厂区内未构成重大危险源。该项目在设计中采取相应措施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使其环境风险达到可接受水平。公司承诺严格遵守化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并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五)公众参与调查结果

由省化工研究院负责草拟和统计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内容,振兴科技化工厂负责分发和收集公众意见调查表格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的公示。根据公众参与调查表统计结果,公众对本项目基本持支持态度,无人反对。

(六)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郎溪县振兴科技化工厂拟建年产2003,5,6-三氯水杨酸生产装置搬迁项目,基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居民集中区,采用的生产工艺基本满足清洁生产要求。项目的建设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和良好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公司严格按照化工安全生产规范设计、施工和运行,将环境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从环境角度,本评价认为项目建设基本可行。

由于本项目属于化工生产项目,潜在一定的环境污染风险,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宜规划学校、居住区以及食品加工、社会服务设施。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及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请公众在本公告发布10日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与振兴科技化工厂或省化工研究院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郎溪振兴科技化工厂

联系电话:13815090876。联系人:胡经理

环评单位名称:安徽省化工研究院

联系电话:(05515852108。联系人:司工。

电子信箱:hbsiji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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