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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郎溪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民生工程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8-14 16:53 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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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郎溪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民生工程自评报告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宣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宣人社秘〔2018508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由分管局长牵头,抽调专人负责,逐一对照考评指标和评价标准,整理统计相关资料及数据,对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实施情况及时开展了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立项和资金落实情况

(一)绩效目标情况我县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省定33项民生工程和1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宣政〔2018〕15号)精神和城乡居保质量提升年活动要求,制定了《关于印发<郎溪县城乡居保民生工程绩效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缴费水平提高情况、宣传培训情况、规范管理情况四个方面对乡镇城乡居保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将目标任务细化到每个乡镇,对各乡镇参(续)保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制度,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资金落实情况我县中央省级和县级各种补助资金均能按时足额到账收到补助资金后,我县及时将相关资金拨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并将补助资金列入相关科目,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参保缴费补贴、代缴保费足额到账,确保养老金补贴及时到账全年已完成贫困人员代缴保费5602人共代缴养老保险费115.31万元。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我县出台了《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的实施意见郎政秘〔2018〕30及《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特殊群体认定维护工作的通知》人社秘〔201825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做好参保缴费基金筹集基金管理待遇发放、保费代缴等工作今年,我县按照要求积极落实有关政策完成了养老金提标工作1月份起我县基础养老金水平每人每月新增加35元。完成了新增贫困人口保费代缴工作,为贫困人员代缴保费5602人。

宣传培训情况宣传方面:我县3月份根据“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要求在县组织开展面上宣传活动,县人社局负责在栖凤园广场设立咨询点进行城乡居保政策宣传,并对乡镇、村(委)会开展政策宣传进行指导工作。各乡镇人社所在本辖区内选择两个行政村设立宣传咨询点,组织人员现场发放宣传单,接收群众咨询。村里也专门召开了提档工作会议,推动居民主动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培训方面:今年3月份和12月份我县分别召开城乡居保业务培训会,中心各科室对乡镇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乡镇人社所也对村级经办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多层次、全方位培训,使镇村两级城乡居保办人员掌握最新政策法规,提升综合业务素质和经办服务水平

(三)服务规范和动态管理情况我县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统一的经办规程开展业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印发<郎溪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风险防范和控制暂行办法>的通知》居民保201321切实加强内控管理,及时为参保人办理参保和待遇领取手续。

(四)待遇核查比对与资格认证情况。在待遇核查比对方面我县能够按时完成跨省重复领取待遇的核查比对工作,并对核查情况及时处理及上报处理能够依托省城乡居保信息系统比对功能每月将居保待遇领取人员与职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核查比对。在资格认证方面,我县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取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集中认证工作,不再于9、10月份集中办理,当年1-12月份均可办理全县认证工作顺利开展,认证资料完整规范。

(五)系统操作管理情况。能够按照信息系统管理要求进行参保登记、缴费,建立个人账户、支付养老金等相关业务业务系统与外部互联网实现完全隔离,业务系统专网封闭运行信息系统处理事项均有记录可寻,可追溯。对已办理调动的经办人员,其系统用户名及时申报注销。

(六)“四个不出村”示范点建设情况。为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查询、缴费、领取待遇不出村,着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我局多次和金融服务机构联系沟通,今年率先在我县十字镇、姚村乡选取个村进行“四个不出村”示范点建设,县、乡共投入数十万元,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档案柜、金融便民宝等设备,方便参保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

(七)档案管理情况。我县严格按照《安徽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皖人社发〔2013〕36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经办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资料的留存、立卷、归档和保管,2016年在省级业务档案达标验收中获得优秀等级,荣获全省城乡居保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回头看”活动中,我县能够按照要求对档案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落实整改高标准、严要求,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四千份手写档案封面重新进行机打、装订,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报省人社厅。按照档案管理的总体要求,我局城乡居保中心抽调工作人员,今年月份前,全面完成上一年度各类档案的整理工作,确保我县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财务管理情况

(一)账户管理情况。我县能够按照规定建立城乡居保财政专户、收入户、支出户,实现收支两条线能够将参保缴费资金及时归集收入户,收入户保费及利息及时划转到财政专户严把支出关,确保基金合理使用。

二)资金使用规范情况。我县城乡居财政资金在管理上实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使用规范化。

(三)资金申请和审批程序情况。我县每月发放的养老金是由城乡居保中心根据发放人数和金额向财政局提出申请,经财政审批后拨付到城乡居保支出专户,通过信息系统生成支付数据由县农商银行按月打到领取人员农商行存折上,实行社会化发放。

四、项目产出情况

当年参保缴费、人均缴费水平情况。截止12月底,我县当年缴费人数达 11.9万人,民生工程任务数11.41万人,民生工程任务完成率104.29%,每月上报参保缴费人数与实际参保缴费人数误差为零。全年人均缴费水平达到270元。

养老金发放及重复领取情况。截止12月底,我县共有5.12万享受城乡居保待遇,每月为符合条件的待遇领取人及时发放待遇,发放率100%每月与职工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比对查验发放人员身份证,及时暂停重复领取人员,目前没有重复或不符合发放人员。

、项目效益情况

(一)群众对政策和工作的满意度情况。我县每年都通过电话询问和入户询问等方式让参保群众对城乡居保政策满意度和工作满意度进行评价,参保群众普遍对我县政策和工作较满意

(二)可持续性影响方面。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位于郎溪县建平镇大岩路10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中心办公场所达300平方米,内设主任室、副主任室、办公室、业务稽核科、计划财务科、信息网络科、档案室,目前有工作人员10各乡镇也在政策实施时成立了人社所,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各级为民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配别1-2名工作人员专门经办城乡居保业务,县、乡所需工作经费均纳入本级预算管理。

根据自评情况,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自得分为100分。

 

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年一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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