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药总局20号令),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源头治理,规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秩序,日前,涛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在辖区内开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专项整治。
一是进一步摸清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底数和详实信息,建立健全台账,为实施有效监管提供准确依据。
二是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对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推进工作的要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规范经营行为。
三是集中力量对食用农产品集贸市场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集贸市场开办者是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日常检查、信息公示等制度;是否按规定开展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是否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是否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是否印制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等,对不履行主体责任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将依法予以处罚。
通过开展整治行动,将有效规范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行为,切实消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涛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曹钟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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