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鲤镇民政所在开展低保工作中,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要求,以“落实民权、维护民利、尊重民意”为着力点,围绕镇党委政府“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工作大局,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低保工作水平。
一是严格政策程序。镇民政部门及村(居)委会认真审查家庭经济来源、收入状况等基本信息,准确界定低保对象,严把申请关;进一步规范审核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入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票决、公示、日常管理等关键环节,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报县民政部门审批。
二是加强动态管理。通过入户走访了解求助对象的生活状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对因亡故、家庭成员变动、家庭经济条件及享受人自身情况发生变化等基本信息变化的保障对象,按程序办理退保或调类调标,严格动态化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并及时做好低保信息系统的维护更新。
三是落实社会监督。通过各村低保公开公示栏、政府门户网站等形式,坚持落实“三公开”、“三公示”,即标准公开、程序公开、政策公开以及审核过程公示、审批结果公示、长期末端公示,并公布监督电话,将低保工作置于群众和社会的全程监督之下,切实做到“阳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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