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2019〕27号
中共郎溪县委办公室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县域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关于进一步完善县域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的意见》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施行。
中共郎溪县委办公室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3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县域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的意见
为健全完善县域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提升专业招商工作水平,构建全县招商“一盘棋”工作格局,更好地贯彻落实市委 “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和县委“全面学习溧阳,深度接轨苏南”“建设长三角产业合作示范区”等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完善县域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产业招商工作队伍建管
1.加强队伍建设。成立5支招商工作组,由县四大班子领导担任组长及副组长,由开发区、各乡镇及32个重点部门担任成员单位并抽调专职工作人员,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开展对口招商。
2.实施专业招商。每个招商工作组由组长、副组长负责,组织本组专业招商人员,采取区域驻点与产业招商相结合的招商模式,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加大信息搜集与重点攻坚力度,实施精准招商、专业招商。县招商局会同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文旅委等部门成立政策研究小组,重点加强与沪苏浙地区政府层面以及知名科研院所、高校对接,对重点区域产业政策、重点企业等进行研究分析,根据产业转移趋势,及时协调各招商工作组深度对接融入。各成员单位负责做好人员抽调、各项协调服务及项目洽谈推进工作。
3.加强开放合作。依托已出台的《共享招商协议》范本,加大与长三角、珠三角、行业协会、商会、专业中介机构等对接联系,同时探索重点区域招商专员外聘。在重点区域积极谋划专场招商活动,积极参加各类国家级经贸活动,努力寻求招商合作机遇,逐步建立共享招商网络。深化与上海青浦工业园产业合作,依托G60科创走廊,积极与松江对接合作共建,加强与嘉兴、昆山等地投资合作,营造全面开放、合作态势。
二、强化县域招商引资工作调度
4.建立信息中心。县招商局负责建立全县性的招商引资工作信息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搜集、整理、汇总各招商主体提供的招商信息,进行综合研判,并按照区域、产业等推送至相关招商工作组、开发区、乡镇或县直单位;信息中心负责对全县闲置存量资产进行统计整理并动态更新,及时将各类项目招商信息对内通报、对外发布。各招商主体信息报送情况作为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及招商引资考核评分依据。
5.建立调度机制。对各招商工作组实行每月通报、季度调度、半年观摩、年终考评机制,县招商局每月编制招商工作简报送县四大班子领导阅,同时借助微信平台进行通报,强化工作监督;每季度召开全县招商引资季度调度大会,各招商工作组进行项目招引工作情况汇报,开发区、各乡镇进行项目落地推进工作情况汇报。
6.强化项目预审。严格执行《郎溪县工业项目预审工作机制》及《郎溪县重点、重大工业项目预审机制》,严把项目准入关,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招商引资工作保障
7.完善经费保障。由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县招商局、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制定合理合规的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保障管理及使用办法。
附件:1.招商工作组分组安排
2.招商工作组组建方案
3.郎溪县招商引资工作调度机制
4.郎溪县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报送制度
5.郎溪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6.郎溪县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办法
附件1
招商工作组分组安排
组 长 |
副组长 |
成员单位 |
重点区域及产业 |
吕海波 |
吴 改 张 曦 姚来顺 章 泽 |
郎溪经济开发区、县委办、组织部、发改委、招商局、经信委、环保局、安监局、国土局、政务中心、科技局、梅渚镇、新发镇 |
1.紧盯上海松江、青浦以及G60科创走廊等长三角重点区域,重点引进特种设备、装备制造及科技创新型企业,加快推进青浦郎溪工业园建设。2.紧盯杭州、上海等长三角重点区域,重点引进广播电视设备、通信导航设备、雷达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等电子信息产业,推进园区合作共建,积极招大引强。3.紧盯北京、广东、福建等地区,重点引进保健用品、医药产品、医疗器械、保健器具、美容化妆等大健康产业,积极招大引强。 |
张 军 |
王 循 黄广林 姚来顺 张 峰 赵明龙 |
十字经济开发区、政府办、统战部、发改委、招商局、 经信委、环保局、安监局、国土局、市监局、政务中心、十字镇、毕桥镇 |
1.紧盯快消品、健康食品、休闲食品、保健食品等产业,主要目标区域昆山、山东烟台、福建漳州,重点企业昆山台湾食品工业园、光明集团、旺旺集团等有代表性的食品产业,大力开展招商选资,积极招大引强。2.紧盯纺织新材料、服装服饰、产业用纺织品、军民融合类纺织用品,目标区域为苏州、杭州、嘉兴及福建泉州、晋江等地。针对台华集团、浙江永利经编、余杭大提花产业项目开展补链招商、产业招商、以商招商。 |
梅长春 |
胡红蔚 虞文胜 王 勇 冯后祥 |
文旅委、宣传部、发改委、环保局、安监局、国土局、农委、水务局、林业局、教体局、规划局、各乡镇 |
推进文旅及乡村振兴类招商选资、合作共建等工作。 |
陈忠才 |
李少中 徐杰保 韩慈惠 宛冬梅 |
住建委、人大办、发改委、环保局、安监局、国土局、交运局、审计局、建平镇、十字镇、国投公司 |
推进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知名地产集团等招商选资工作。 |
陈向阳 |
叶 鸿 邵宇华 姜圣林 夏则成 |
商务局、政协办、政法委、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安监局、国土局、民政局、财政局、市监局、税务局、金融办 |
推进总部经济、星级宾馆、大型商贸综合体等招商选资工作。 |
注:成员单位中排名第一的为招商工作组牵头单位。
附件2
招商工作组组建方案
为深化招大引强,不断提升招商选资质量,进一步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模式由产业承接向技术承接和研发承接转变,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商工作组设置
依托开发区、各乡镇及重点部门,围绕主导产业、文旅及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现代服务业等经济社会发展领域,设立5支招商工作组。
二、人员选调及配置
各招商工作组采取区域驻点加产业招商工作模式,由各招商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选调至少1名工作人员担任本组专业招商人员。区域驻点工作由本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要有专人负责外出搜集信息,确保产业项目信息有数量、有质量,保证成员单位外出招商有方向、有目标,提升工作实效。
人员确定后,由本组牵头单位负责日常工作管理、经费拨付及使用管理。每组需明确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与县招商局对接,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信息、工作小结等相关材料。
三、主要职责
1.掌握重点区域产业转移趋势和动向,建立客商资源信息库,积极挖掘跟踪项目投资信息,按时报送招商引资信息。
2.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政府机构及重点目标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专业中介机构联系,积极组织招商推介活动,宣传推介我县投资环境和投资项目。
3.积极跟进洽谈招商引资项目,及时组织客商来郎考察,保质保量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经费保障
由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县招商局、郎溪经济开发区等,制定合理合规的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保障、管理及使用办法,原则上每年安排各招商工作组经费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出差补贴、房租(或住宿)、交通、办公、招商接待等支出。
五、工作要求
1.各招商工作组成员单位积极选调有责任心、会招商、想招商、能招商的干部从事本组专业招商工作;积极创造条件,确保选调人员脱岗专职招商。
2.招引项目必须符合我县产业规划(特殊情况报呈县工业项目预审工作领导组会议研定)。
3.按时报送项目线索、工作小结等相关材料。
4.定期参加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招商引资季度调度大会”,并汇报工作。
5.团结协作、相互支持、注意安全,严格遵纪守法,维护郎溪形象。
6.不得谋取私利,不得借机从事第二职业。
附件3
郎溪县招商引资工作调度机制
为强化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调度,及时掌握项目签约、落地等进展,解决项目落地难等问题,加强工作监督督促,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工作氛围,特建立此调度机制。
一、调度对象
开发区、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各招商工作组
二、调度方法
1.分层调度。实行层级调度制度,县委、县政府按季调度,各招商工作组组长及副组长适时调度,县招商局每月通报调度。
2.分类调度。按产业、投资额、发展潜力等实行分类别不定期调度制,针对已出现或可预见的情况,及时报请县工业项目预审工作领导组召开碰头会,商讨研究解决。
3.项目调度。对于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采用“一线工作法”,以现场会的形式精准到点,实施重点帮扶。
4.每季调度。组织召开全县招商引资季度调度大会,对上季度各招商主体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调度。
5.信息转办。①各招商工作组及主动开展招商引资的单位等对获取的招商引资项目线索及时进行分析,对符合产业政策、投资主体明确、要素完整的线索,即时在线报送并明确建议落户平台。②县招商引资信息中心对各单位报送的项目线索进行初步审核,提出转办意见转交相关招商工作组、开发区、乡镇或县直单位具体对接和洽谈。
附件4
郎溪县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报送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力度,切实解决招商引资项目落地难、推进慢等问题,形成全县招商引资工作“一盘棋”的新格局,特建立郎溪县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报送制度。
一、报送主体
开发区、各乡镇、县直单位、招商工作组
二、报送范围
(一)内资项目
1.总投资或增资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主导产业项目;
2.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国内重点科研院所和创新型项目(无投资金额要求);
3.轻资产化的省级以上科创团队、高科技孵化器项目,重点央企国企、民营企业500强、行业龙头企业在郎溪设立的总部或区域中心项目(无投资金额要求)。
(二)外资项目
1.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主导产业项目;
2.国内外500强企业投资(无投资金额要求);
3.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境外重点可研院所和创新型项目(无投资金额要求)。
(三)其他可报送项目
1.现代农业类: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1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
2.文化旅游类:固定资产投资10000万元(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文化社会事业类: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1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
3.现代服务业类: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3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其中,电子商务、研发设计、金融投资、中介咨询、培训机构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100万美元);
4.总部经济类:新引进的实收注册资本1亿元(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
纯住宅类房地产开发、含住宅城市综合体、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不予报送。
三、报送要求
1.各招商工作组每月报送有效项目线索不少于1条,全年不少于15条;报送的项目线索需为前期对接洽谈较为深入,已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或已签订项目意向书(框架协议)。投资额1亿元人民币或1000万美元以上真实项目,虽未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或签订项目意向书(框架协议),也要及时上报信息。
2.需明确提出提请县级层面协调解决的土地指标、扶持政策、规划审批等事项。
3.县招商局每月末对各招商工作组报送的项目信息进行梳理分析,编制招商工作简报送四大班子领导阅,同时借助微信平台进行通报,强化工作监督。
附件6
郎溪县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引荐人是指直接引荐宣城市以外的投资者来我县投资,主动与我县有关单位联系并促成项目投资成功的社会自然人。
二、项目要求
(一)鼓励引荐的限为以下类型项目:
1.符合郎溪县主导产业、符合入园标准的工业项目;
2.高新技术类工业项目;
3.重大非工业类项目。
(二)项目投资人须在郎溪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外资项目需实际到位外资且形成固定资产1000万美元以上,内资项目需实际到位市外资金且形成固定资产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项目登记和确认
引荐人获取项目有效信息后应及时到县招商局登记,由县“马上办”办公室、县招商局共同确认。
四、奖励标准
(一)外资项目按外商到位资金且形成固定资产投入达(1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75%(不含3000万美元)奖励5万元人民币;(3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75%(不含5000万美元)奖励10万元人民币;(5000万美元—10000万美元)×75%(不含10000万美元)奖励15万元人民币;(10000万美元—20000万美元)×75%(不含20000万美元)奖励20万元人民币;20000万美元×75%以上的奖励30万元人民币。
(二)内资项目按市外到位资金且形成固定资产投入达(1亿元—3亿元)×75%(不含3亿元)奖励5万元人民币;(3亿元—5亿元)×75%(不含5亿元)奖励10万元人民币;(5亿元—10亿元)×75%(不含10亿元)的奖励15万元人民币;(10亿元—20亿元)×75%(不含20亿元)的奖励20万元人民币;20亿元×75%以上的奖励30万元人民币。
(注:75%指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入率;“两区三园一港”、驻外办事处及综合招商组、县招商局县商务局工作人员奖励标准减半执行)
(三)上述两项所述到位资金且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在本市范围内的融资、借贷以及获得的各类产业基金。
(四)重大的非工业类项目参照执行。
五、奖励程序
(一)申请
1.符合奖励申报条件的引荐人,到县招商局填报《郎溪县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申请表》。
2.引荐人若为两个及以上的,应提交一份经各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奖金比例分配的说明书。
3.引荐人奖励资金可一次性申请,一次性兑现。
4.项目投资合同约定分期建设且投资额在3亿元(3000万美元)以上的,引荐人可申请分期兑现引荐奖,也可于期末一次性申请兑现(一个项目最多两次申请)。因投资方责任,项目建设期内实际投资额未达相应奖励档次下限50%的,引荐奖暂缓兑现;至约定的建设期末,实际投资额未达约定投资总额50%的,未兑现部分不再兑现。
(二)审批
县招商局接到申请后,材料齐全的,由县“马上办”办公室、县招商局联合会同相关单位完成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县招商局发放。
六、附则
(一)引荐人奖励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二)对项目引荐情况有争议的,由县“马上办”办公室、县招商局会同相关单位共同核查并作出结论;对核查结论仍有异议的,由县“马上办”办公室报县招商引资项目工作组研定。
(三)本办法由县招商局、县法制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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