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郎溪县梅渚镇总体规划(2012-2030年)》2018年修改主要内容进行报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19年1月20日-2019年2月18日,在此日期内,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致电0563-7792860(梅渚镇人民政府)。
梅渚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0日
一、规划范围
1、镇域规划范围
镇域层面,总面积为77.09平方公里。镇域以全域规划为导向,统筹构建梅渚全域规划体系;划定重点发展片区,做好城乡规划与土地规划、产业规划、环保规划的融合,合理布局各类城乡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
2、镇区规划范围
镇区层面,应包括皖苏合作特别政策区、梅渚工业园区、梅渚中心镇区、定埠港物流园区以及零星分布的城镇建设用地安排。
二、规划期限
规划编制期限仍为2012~2030年,本次规划即为《郎溪县梅渚镇总体规划(2012~2030)》修改,近期规划至2020年。
三、修编重点
1、加强区域研判,坚持高站位发展
从区域发展差异化的角度研判梅渚的发展,梅渚镇规划应充分响应《苏皖合作示范区发展规划》与安徽郎溪皖苏产业合作园区建设要求,赋予梅渚这个省域边际重镇更高的地位和使命要求。
2、全域发展思维,城乡一体化发展
按照“全域规划”的思路,以一体化发展思想编制总体规划,以“组团发展”的理念整体布局,建立有“极核拉动”的全域城乡发展格局,有城镇特色、有乡村特色的城乡新型形态格局。
3、坚持绿色理念,维护大生态本底
积极运用规划新技术,结合生态本底条件和现状空间格局,保护内河河网、湿地、大型绿地等天然大海绵体及滨水绿带等重要海绵通道,积极构建富有自然本底特色的海绵城市生态空间格局。
4、挖掘历史人文,重塑中心镇特色
通过城乡空间发展结构的调整,挖掘梅渚镇的历史文化资源,塑造城镇景观形象。协调好城镇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协调好新镇区建设与老镇区保护的关系。
四、城镇规模
规划修改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优化结构”的思路,规划镇区城镇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仍按现行总体规划保持不变。镇区规划城镇人口规模为3.8万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520公顷。
五、镇村体系空间结构规划
规划形成“一心、三轴、四片、七点”的镇村体系空间结构。
“一心”:为梅渚城镇建设区,含苏皖合作示范区先导区。
“三轴”:分别为钟梅路城镇发展轴、梅定路-梅石路生态发展轴、新定路生态发展轴。
“四片”:分别为镇东-复兴休闲农业发展片、定埠-中房文化旅游发展片、桃园-黎明-大梁高效农业发展片、周家生态养殖发展片。
“七点”:分别为镇东、复兴、大梁、桃园、中房、定埠一点、定埠二点七个中心村。镇东中心村为红庙点、复兴中心村为复兴安置区、大梁中心村为大梁安置区、桃园中心村为李家湾点、中房中心村为上黄栋点、定埠一点为定埠老集镇、定埠二点为定埠安置区。规划撤销黎明村、周家村两个行政村,其中:黎明村实行“村改居”,成立黎明居委会;周家村因定埠港口物流园区建设的需要,并入定埠村管理。
六、用地布局规划
为充分抓住区域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机遇,定制梅渚镇专属的动力发展体系,谋划全域空间发展格局。规划控城乡建设用地总量,采取城乡一体化空间布局思路。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主要布局在梅渚镇区。严格控制现状镇域零星城镇建设用地,以现状保留为主,原则上不再新增,对镇域闲置零星城镇建设用地进行复垦,并逐步引导向工业园区集聚。规划引导镇区向东发展,建设新区,以梅渚河为界,形成两个基层社区;重点打造梅渚河景观带,形成梅渚镇区的带状中心公园,提升城镇门户形象。
七、产业空间布局规划
规划梅渚镇域范围内产业空间沿214省道、梅渚大道Y型“串珠”式发展布局,形成“一心两区一港”四大产业发展空间:
“一心”指梅渚镇服务中心,以第三产业服务业为发展重点,为镇域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空间,为镇域工业发展提供商贸科技等服务支撑,从而形成镇域公共服务中心。
南部工业组团:为综合性产业园区,以复兴路为界,南北以发展不同的产业为主导,北部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中的电梯器件及整梯、新材料产业,南部重点发展机电设备和汽车零部件产业。规划面积约6.03平方公里。
东部工业组团:为综合性产业园区,主要以发展装备制造产业为主导,位于复兴村内,北至复兴路,东至稻仓岭路,南至分流东路,西至建平大道,规划用地面积约3.03平方公里。
北部港口组团:以定埠港建设为契机,重点发展港口物流和临港产业。规划面积约2.12平方公里。以港口物流业务为基础,以临港产业为核心,发展成为皖南区域物流中心、宣城市示范性物流基地、区域性钢材、矿建材和集装箱物流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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