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郎溪县2018年度项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郎〔2018〕39号)要求,县重点项目推进考核领导小组、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项目工作考核,拟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对考核结果排名靠前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现将拟通报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9年1月28日至2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县发展改革委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窦思敏 联系电话:0563-7012100
附件: 全县2018年度项目工作考核拟通报表彰对象 一、项目推进综合奖(18个) 1、一等奖:郎溪经济开发区、县委办、政府办、十字经济开发区; 2、二等奖:交运局、住建委、组织部、新发镇、宣传部、教体局; 3、三等奖:十字镇、涛城镇、人大办、政协办、招商局、经信委、梅渚镇、建平镇。 二、项目推进服务奖(12个) 国土局、政法委、纪委监委、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统计局、安监局、金融办、市场监管局、林业局、税务局、供电公司。 三、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综合先进单位(12个) 1、一等奖:财政局、发改委、水务局; 2、二等奖:卫计委、农委、环保局、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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