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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旧城区棚户区改造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5-12-04 16:25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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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政告〔2015〕15号

 

县棚户区改造(旧城区范围)一期区域广大住户、个体工商户:

为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根据我县城市总体规划,县政府确定实施旧城区棚户区改造。《郎溪县2015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旧城区范围)一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经过多轮讨论听证,结合多方意见,已于10月初拟定,并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于2015年10月15日至11月16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房屋征收区域范围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与建议。目前公示期已结束。

公示期间征求意见情况:困难群体安置、补偿款发放、安置房按揭、公积金提取、营业用房置换、承租户安置、倒塌房屋的补偿等8个方面意见。

县政府根据征求的意见组织对征求补偿方案进行了修改,将于近期出台正式方案、作出征收决定。房屋征收工作即将开展,届时希望你们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给予支持配合。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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