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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郎溪县第三届道德模范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02-12 16:56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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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社会正气,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营造文明和谐社会氛围,自2014年11月以来,县文明委在全县开展了郎溪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我县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推荐工作。截至12月10日,推荐候选人共计68人。经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委员会全体成员认真评审,确定了17位候选人。于2015年元月6日在《宣城日报·今日郎溪》上公示并经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与投票评选。综合各方面评选,并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表彰郎溪县第三届道德模范共12位。分别是:刘积安、张功华、柏绪红、陈先裕、傅宗英、蔡光美、向长城、程寨军、戈玉珍、朱志发、熊四海、詹后义。
希望受到表彰的道德模范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构建和谐郎溪进程中继续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以道德模范为榜样,立足岗位,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努力形成“学模范、做贡献、促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打造“九德十美”郎溪,为适应新常态、实现新跨越,谱写中国梦的郎溪篇章发挥积极作用。
 
附件:郎溪县第三届道德模范事迹简介
 
 
 
                      中共郎溪县委   郎溪县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1日
 
 
 
附件:
郎溪县第三届道德模范事迹简介
 
1.刘积安,男,生于1935年,上海知青,2014年8月入选安徽好人。一个外乡人为郎川大地的莘莘学子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了56个春秋,弥留之际更用一种令人钦佩的方式——捐献遗体,为社会做出最后的奉献。
2.张功华,男,生于1964年,建平镇中山社区残疾人协理员,2014年10月入选为优秀江淮志愿者。在努力同自己不幸命运抗争的同时,多年以来坚持义务开展社区残疾人帮扶工作,是残疾人的“贴心人”,更是社区的“热心人”。
3.柏绪红,女,生于1976年,飞鲤镇新法村村民,2013年7月入选中国好人。一个普通的农家妇女,对患精神病的养母、患哮喘病的养父、“光棍”二伯奉真情尽孝心,用一颗金子般的心温暖、滋润着老人们的心田,奏响了家庭和谐的乐曲。
4.陈先裕,男,生于1987年,建平镇建平社区寺巷人,原上海冷冻厂职工,2014年3月入选安徽好人。在上海,陈先裕路见两名女子落水,义无反顾跳河救人,两名女子成功获救,他却不幸溺亡。
5.傅宗英,女,生于1991年,十字镇天子门村村民,2014年入选宣城好人。90后的她在父亲离世后放弃外面优越的工作机会,承担起照顾中风瘫痪在床爷爷的责任,祖孙俩虽无血缘关系,但她却对爷爷奉若宗亲,用自己瘦弱的肩膀撑起了一个家。
6.蔡光美,女,生于1976年,凌笪乡村民,2013年入选宣城好人。17年来,她细心照顾病瘫公婆毫无怨言,承担着常人无法承担的责任。
7.向长城,男,生于1983年,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协警,家住郎溪经济开发区双庙村东棚自然村,2013年入选安徽好人、宣城好人。当同村一户人家失火时,向长城冒着生命危险,冲向火海救人,脸部被烧成重伤,左手也被烧伤。当记者问他后不后悔时,他坚定地说:“军人没有后悔,下次遇到这样的事,我还会冲上去。”
8.程寨军男,生于1971年,梅渚镇文广站站长,乡土文化传薪人。20年来致力于整理挖掘民俗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优秀历史文化,成功将跳五猖、小马灯、大小锣鼓、降福会申报为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将目连戏、传统泥塑工艺申报为宣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9.戈玉珍,女,生于1943年,飞鲤镇横闸村柏家墩组村民,2014年入选郎溪好人。一直保持着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生态环保的生活方式,不用一次性塑料袋,在生活的点滴中坚持勤俭节约。
10.朱志发,男,生于1947年,毕桥镇施宏村前湾组村民,2014年入选郎溪好人。作为一名五保老人,多年来一直悉心照顾弟弟一家三个弱智、一个瘫子的特殊家庭,用兄弟情苦苦支撑起这个苦难的家庭。
11.熊四海,男,生于1965年,新发镇农综站站长。从事科普工作二十年如一日,辛勤耕耘在农村科普一线,积极推广农业技术。依靠先进的农业技术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赢得基层干部群众的普遍赞誉。
12.詹后义,男,生于1953年,姚村乡潘村刘家湾保洁员,2014年入选郎溪好人。在兢兢业业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义务充当景区文明宣传员,积极宣传可回收垃圾的环保意义,并主动承担起村里残疾老人的卫生清扫工作,被誉为景区“美容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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