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县2010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已全部结束。
此次补贴的对象是:国有林业企业;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城市出租车司机;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持有四证并使用机动渔船从事捕捞或养殖的渔民。
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是国家为减少因燃油价格变动对经营者影响而给予的财政临时性补贴,旨在减轻经营者负担,保证运输行业的稳定。
补贴金额为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共152.8万元,每座每年503.62元;城市公交补贴11.6万元;城市出租车共补贴107.4万元,全县共204台出租车,每台车补贴5290.64元。目前,中央补助我县的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282.4万元,已全部发放到各经营者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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