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郎政办秘〔2014〕67号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郎溪县基础教育信息化三年建设
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郎溪县基础教育信息化三年建设计划(2014-2016年)》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6月11日
郎溪县基础教育信息化三年建设计划
(2014—201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我县基础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基础教育信息化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均衡、优质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宣城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宣城市基础教育信息化三年建设计划(2014—2016年)》要求,结合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纲要》对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发展任务。坚持以应用为驱动,以促进学生创新和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教育信息化环境建设为基础,以创新学习方式和教育模式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为保障,加大投入,强化管理,深化应用,全面提升我县基础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
二、发展目标
到2016年,全面建成覆盖全县中小学校的基础教育专网,并达到与市及其他县市区互联互通。基本建成城乡网络、资源和服务全覆盖的基础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不断丰富本地特色教育教学资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班班通”。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技术水平,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提升信息技术素养和技能,促进学生创新和全面发展。全县基础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处于全市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一)校园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和完善全县中小学基础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到2016年底,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全覆盖,教学点数字资源全覆盖。建设和完善中小学计算机配备,全县中小学计算机配备生机比达8︰1,教师办公电脑师机比达1︰1。校内实现千兆及以上骨干网。完善学校网站建设,使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含乡镇中心小学)都建有网站,网站内容更新及时,各功能版块齐全,并实现全县的集群化管理。
(二)基础教育专网建设。到2016年底,依托公共网络,建设全县基础教育专网,并加入宣城市基础教育专网,使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全部接入教育专网。县骨干带宽达千兆,实现出口带宽达2G或以上。重点建设郎溪县教体局中心机房,依托市教育云平台为全县电子政务、视频会议、远程培训、视频教学点播、远程双向视频教学和网络教研等教育应用服务。
(三)基础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入宣城市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应用市教研平台及视频会议系统,建设中心校与教学点在线课堂,在部分学校建设录播教室。到2016年,县教体局和学校实现一站式协同办公、视频会议、考试网上巡查、网上阅卷、教育数据统计直报与查询、学籍与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督导评估、校园安全监控与应急指挥等功能。
依托国家和省市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同步课堂”、“名师讲堂”、网校选课、网校辅学。建立并完善网络视频教研平台,开展网络备课、听课、互动评课、远程协作等网络教研活动。建设具有郎溪本地特色的教学资源库。
(四)数字化校园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基础教育数字化校园建设标准,制定郎溪县各类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方案及《郎溪县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建设评估细则》,开展数字化校园创建工作。按照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原则,加快建设一批数字化校园建设示范校。到2016年底,全县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完成数字化校园创建,7所学校达到市级数字校园建设标准。
(五)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建设。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解决信息化专职人员的编制、待遇和职称评审等问题。为中小学校配备专职的信息技术教师和信息化管理人员。信息技术专职教师占教师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24个班级以上的学校配备2名以上专职信息化管理人员,24个班级以下学校配备1名专职信息化管理人员。
创新信息化能力培训和考核机制,将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体系,将教育技术能力评价结果纳入教师职称评审和教师资格认证体系。制定各级各类教育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培训方案,加强校长队伍信息化素养提升和学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提高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和信息技术教学应用能力。针对学科教师开展信息技术教学应用能力培训,针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服务能力培训,全面提高各类人员应用水平,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到2016年,完成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全员培训任务,并为全县教师提供一个可实时交流和互动的平台,方便资源共享。通过各类活动,调动教师积极性,促进教师应用水平的提高。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工作,提高计算机专业人员技能,为教育信息化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提供组织保障。成立由分管县长为组长,教体局、发改委、财政局、经信委、人社局、编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基础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县基础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部署推进工作,及时分析解决问题。要将教育信息化工作列入政府教育督导内容,作为考核各单位的指标。
(二)加大投入,为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提供经费保障。坚持“前期建设投入以政府投入为主,后期维护纳入单位日常管理”的原则,依法加大政府投入,将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维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教育投入主渠道畅通,确保资金足额投入。县政府设立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并将之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于每年年初拨付到位。加强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其培训经费在同级继续教育经费中列支。明确学校用于信息技术设备维护、软件购置、资源建设及应用等经费不低于学校公用经费的20%。
(三)建立管理和考核机制,为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县教体局要制定和完善教育信息化督导制度、评估考核制度和各类激励机制,激发各校和广大教师开展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积极性。将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纳入全县信息化发展规划之中。建立和完善基础教育信息化检查评估、共建共享和考核激励机制。要制定和完善信息公开、应用服务、信息安全、信息资源共享以及业务协同等技术标准和规范,保障教育信息化应用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队伍建设,为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完善基础教育信息化运行维护与支持服务体系。建立县教体局和学校信息化专业服务队伍,明确信息化专职管理岗位,将人员职评纳入电教职评序列。加强与专业技术公司合作,推进信息化运行维护和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加强信息技术教师的专业培训和学科教师的应用能力培训,形成县、校两级应用、服务和技术保障体系。
(五)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县教体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主管领导负责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体制,成立专门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技术队伍,按照有关法律规范要求,制定内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制度和运行维护保障机制,定期开展检查评估,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规范管理。
县教体局要积极开展全县教体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技术保障体系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教育类网站前置审批和年度审核工作机制,完善教育网站的等级保护测评制度,定期开展测评审核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有关问题,逐步形成完善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管理技术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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