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划范围
1)、规划区:为全镇域范围,总用地面积53平方公里;
2)、镇区:东至通湖路、西至镇界、南至南环路、北至环湖路。包括主镇区和南漪湖旅游控制区,规划总用地5.04平方公里,
主镇区:东至通湖路、西至振兴路、南至南环路、北至毕新路。规划总用地面积1.56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1)、近期:至2015年;
2)、远期:至2030年。
3、城镇定位
以旅游商贸为主导、生态休闲为特色的精品红色文化小镇。
4、人口规模
1)、镇域:现状(2011年)1.93万人;
规划近期(2015年)1.85万人;
规划远期(2030年)1.8万人。
2)、镇区:现状(2011年)0.35万人;
规划近期(2015年)0.65万人;
规划远期(2030年)1.0万人。
5、城镇化水平
城镇化水平:现状(2011年)18%;
规划近期(2015年)35%;
规划远期(2030年)56%。
6、建设用地规模
1)、镇域:现状(2011年)694.37公顷;
规划近期(2015年)227.58公顷;
规划远期(2030年)185.60公顷。
2)、镇区:现状(2011年)49.57公顷;
规划近期(2015年)72.82公顷;
规划远期(2030年)105.60公顷。
7、综合交通
1)镇域
公路:穿过镇域的干线公路有一级公路X018,二级公路X026(镇区-X018)、环湖路,三级公路X026(镇区-飞鲤镇)。
航运:毕桥镇内碧溪河规划为六级航道。
镇域主要道路:按照要求,建立快慢有别、主次分明、连接有序、功能明确的道路网系统。以X018、X026(镇区-飞鲤镇)、环湖路为三横;以通湖路、X026(镇区-X018)为两纵,组成毕桥镇“三横两纵”道路干线网系统。
2)镇区
道路等级:主镇区道路分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
道路网布局规划:毕桥主镇区道路网的主要骨架由飞毕路、新建街、毕港路、振兴路、南环路构成。
8、镇区用地总体布局结构
镇区用地总体布局结构为:“一心、三轴、两带、多片区”。
1)、一心:行政管理中心。
规划依托现状的镇政府形成行政管理中心,与北部的老镇区和南部的新镇区相互呼应。
2)、三轴:城镇景观轴。
规划沿飞毕路、振兴路、通湖路形成的城镇景观轴。
3)、两带:公共服务带和生态控制廊带。
(1)公共服务带:沿新建街和东山路形成的“T”型公共设施服务带。
(2)生态控制廊带:镇区东部、沿河两侧形成的生态控制廊带。
4)、多片区:教育片区、老城改造控制区、新镇居住区。
(1)教育片区:依托现有的小学、中学,形成镇区北部的教育片区。
(2)老城改造控制区:新建街北侧以保留改造现有的老镇设施用地为基础,适当的新建扩建,作为老城改造控制区。
(3)新镇居住区:新建街南侧、南环路北侧、东山路两侧作为毕桥的新镇居住区。
9、镇区居住用地规划
居住用地:毕桥镇区规划居住用地53.2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50.44%,人均用地面积53.26平方米。
居住用地布局
(1)布局原则
鼓励不同居住类型的住房混合布局,引导社会公平与和谐。控制居住用地的开发强度,在不降低居住环境品质的前提下,逐步降低人均居住用地面积指标,适当提高住房建设用地容积率,增加多层住房建设比例。
建设生态宜居城镇,以公共交通与公建建设配套,有序引导居住空间的布局;协调居住用地与各项用地的关系,促进职居平衡;将居住用地开发、商业中心建设、交通设施、绿地系统整体考虑统一开发。
(2)居住用地布局规划
按照镇区空间结构和居住用地分布情况,将镇区分为两个居住片区,即南部新城居住区、镇北老镇居住区。
10、镇区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行政办公用地:规划保留现状位于府西路西侧的镇政府,用地0.9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93%。
教育机构用地:规划教育机构用地5.1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4.86%。
医疗保健用地:规划在毕信路与东山路交叉口东北角新建医院,服务全镇,用地1.1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05%。
文体科技用地:毕桥镇区保留现状在建的文化站,位于府前路西侧、政府南侧,用地0.3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29%。
商业金融用地:毕桥镇区规划商业设施用地15.4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4.62%。
集贸市场用地:保留新建街南侧的集贸市场用地用地0.2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24%。
11、绿地系统规划
镇区绿地系统总体布局:规划至2030年,毕桥镇区规划绿地9.5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9.05%,人均用地面积9.56平方米。
镇区空间景观结构:毕桥镇区规划形成“一心一轴一环、两带多点”的空间景观结构。
1)、一心:规划以镇区中心公园为依托的主要景观核心。
2)、一轴:规划以镇区东部河流为依托的滨河生态景观轴。
3)、一环:规划由通湖路、南环路、振兴路及毕新路形成的生态绿化环。
4)、两带:规划东西向飞毕路-新建街和南北向东山路为依托的两条景观带。
5)、多点:规划以街头绿地、组团绿地为依托,结合特色建筑和公共绿地,打造多处人文景观节点和自然景观节点。
12、公示时间:2012年11月29日—2012年12月29日止。
郎溪县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9日
附图:——主镇区用地现状图
——主镇区用地规划图
——主镇区功能结构规划图
——主镇区道路交通规划图
——主镇区绿地系统规划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