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领域监督管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整治,现向全市物业管理小区业主征集问题线索:
一、问题内容
(一)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
1.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2.未履行信息公示和报告义务;
3.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
1.小区公共收益未单独建账、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
2.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
3.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
4.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
1.住宅电梯故障频发且维修滞后;
2.老旧电梯未及时申报更新改造计划。
(四)其他突出问题
1.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
2.物业服务企业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3.阻挠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
4.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问题。
二、受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三、线索提供方式
欢迎广大市民通过拨打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举报电话、发送电子邮箱、来信来访等方式,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和意见。具体信息如下:
监督电话:0563-3020308
四、其他事项
1.反映的问题线索须属于本次征集的问题范围,且内容客观真实,不得编造、捏造、弄虚作假以期达到非法目的,对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
2.问题线索提供应尽量详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小区名称、物业服务企业名称、业主委员会名称、问题发生时间、具体情况等,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
3.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处理,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同时,呼吁各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经营,广大市民自觉履行业主义务,共同推动我市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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