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推进和规范安徽郎溪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工作,了解公众对该园区规划建设及发展历程中存在问题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安徽郎溪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文本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阶段将在听取公众和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
《安徽郎溪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3年~2035年,近期:2023年~2028年,远期:2029年~2035年。
3、规划发展定位
绿色经济新标杆;双向开放新高地;产城融合新样板。
4、规划范围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区四至范围调整和主导产业变更工作的通知》及郎溪经开区发展实际,拟对开发区四至范围进行调整,调整后总面积为2118公顷,包含三个区块,区中区块一(主园区)面积1431.44公顷,区块二(新发园)面积23.26公顷,区块三(十字园)面积663.4公顷。
5、规划主导产业
本次拟将园区主导产业变更为: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零部件、纺织业。
6、评价主要结论
安徽郎溪经济开发区本轮总体发展规划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开发区规划与《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等均具有较好的协调性与一致性。规划实施后对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影响均较小,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可以接受。
开发区选址可行,规划的规划定位与发展目标基本合理,规划用地布局、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方面虽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本次评价均针对性提出了进一步优化调整建议,园区的发展过程应该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总体而言,本次规划编制注重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在落实本规划环评中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安徽郎溪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就安徽郎溪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实施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及周边单位团体的意见,主要征求公众对开发区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众可以针对以下事项提出意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交通现状、开发区开发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应采取的相应环保措施等。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百度网盘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FYGeCrgt8Bj5y7-OQDFNA
提取码:t1vg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于规划实施单位处,公众可联系前往查阅。
(2)公众参与调查问卷:调查问卷见本网页附件。
四、规划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武录义
联系电话:15212738898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经开区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3栋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51-65568736
邮箱:939736126@qq.com
六、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与时间
公众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安徽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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