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建平镇财政所通过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转变监督方式、加大检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监督的职能作用。
健全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近年来相继出台了《建平镇“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建平镇村财务管理制度》《关于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严格资金支付与审核的通知》,用制度规范财政资金支付管理。
转变监督方式,实行财政资金信息化管理。将原先的事后监督转向事前监督。根据《预算法》《中央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启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财政资金支付动态监控系统,对资金支付的风险进行事前监控。
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财政内部监督检查、预决算公开情况监督检查等来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财政资金运行质量。(丁若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