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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郎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发布时间:2021-12-07 22:20 来源:郎溪发布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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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12月7日郎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我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顺利实施,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法治郎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郎溪建设,切实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工作导向,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郎溪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坚持突出全民普法重点内容。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积极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扎实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和“江淮普法行”等活动;深入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入群众心里;深入宣传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乡村振兴、创建文明城市、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更高水平平安郎溪建设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落实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突出示范引领,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干部任前考试、旁听法庭庭审等制度,丰富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内涵,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讲坛活动,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抓好重点培育,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进全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守法。

四、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结合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优化法治文化阵地布局,推动“一县一公园”“一镇一讲堂”“一村一栏”等特色阵地建设,积极打造具有郎溪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引导、鼓励高层次人才加入法治文化队伍,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建立完善法治文化精品库。

五、深入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党建+‘三治’示范村”、“百姓评理说事点”、“法律明白人”等品牌建设,深入贯彻实施《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将普法融入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全过程。推进行业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企、依法治校、依法治网,引导和支持全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依法行动、依法行事。

六、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实效。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使典型案例事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引导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益普法项目。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打造智慧普法平台,提高普法质量。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专题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重在常态化、制度化,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加强苏皖合作示范区、“一地六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协作和交流,促进共建普法联动机制、共享普法资源和平台、共办法治文化活动。

七、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持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县、镇两级人民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实施,不断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验收,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县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及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充分运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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