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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领导接听反馈表(2021年7月15日 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1-07-30 15:12 来源:县数据资源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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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上午,郎溪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开展2021年度第7期领导接听群众来电活动,郎溪县住建局党组成员、房管中心主任施家顺带队前往热线现场接听群众来电,积极回应市民最关心的住建局管辖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方面以及县城区自来水方面的投诉和建议。此次接听活动共接听群众来电20起。

序 号 反 映 内 容 处 理 结 果
1 来电人反映义务商贸城b幢水费过高,一吨4.2元的问题,请办理单位及时的问题。 我单位高度重视,即刻安排水公司及时与来电人联系并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处理报告如下:
 1.义乌商贸城内部供水设施由郎溪国购置业投资建设,采用总表计量,商贸城内用户用水委托物业管理收费,根据《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第43条“城镇公共供水以总水表结算的,总水表及总水表水源侧的供水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总水表用户侧的供水设施,由用户负责管理和维护。”之规定水公司对商贸城内用户水费无管理权限。
2.郎溪县自来水总公司根据县物价局郎价服〔2010〕29号《关于调整我县城区供水价格的通知》及县物价局、财政局、住建委郎价费〔2016〕4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污水处理费政策的通知》对该总表定性为非居民生活用水性质,执行水价为3.0元/立方米,并开具正式发票。
3.建议反映人与物业沟通,明确收取水费所包含内容。市监部门也对相关问题统一召开组织了一次由致汇物业公司和数十名业主代表参加的会议,加强了交流,增进了了解,协调了解决方案,对物业公司提出了要求:一是降低供水成本,争取减费降费;二是积极争取自来水直供到户的申请。
2 来电人反映义务商贸城自来水水费收费高的问题,希望由自来水公司直接管理。 我单位高度重视,即刻安排水公司及时与来电人联系并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处理报告如下:
 1.义乌商贸城内部供水设施由郎溪国购置业投资建设,采用总表计量,商贸城内用户用水委托物业管理收费,根据《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第43条“城镇公共供水以总水表结算的,总水表及总水表水源侧的供水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总水表用户侧的供水设施,由用户负责管理和维护。”之规定水公司对商贸城内用户水费无管理权限。
2.郎溪县自来水总公司根据县物价局郎价服〔2010〕29号《关于调整我县城区供水价格的通知》及县物价局、财政局、住建委郎价费〔2016〕4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污水处理费政策的通知》对该总表定性为非居民生活用水性质,执行水价为3.0元/立方米,并开具正式发票。
3.建议反映人与物业沟通,明确收取水费所包含内容。市监部门也对相关问题统一召开组织了一次由致汇物业公司和数十名业主代表参加的会议,加强了交流,增进了了解,协调了解决方案,对物业公司提出了要求:一是降低供水成本,争取减费降费;二是积极争取自来水直供到户的申请。
3 来电人反映碧桂园物业收费3个问题。1.物业费价格不公示。2.地下室停车180元每月过高。3.单元楼栏杆存在隐患的问题。希望相关办理单位解决处理。 我单位高度重视,即刻安排我局房管中心物业科及时与来电人联系并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处理报告如下: 1.碧桂园物业费标准经物价部门核定,已在物业服务中心公示栏公示;2.地下停车位的收费问题经市场管理监督部门和物业联系协调处理,地下停车位的收费暂按每月60元的标准租赁;3.单元楼栏杆问题已仔细排查并修复。
4 来电人反映香溢茗园小区:1.电梯故障的问题。2.12345幢扩建。3.地下室没有信号。4.二次供水供水量小的问题。希望相关办理单位解决处理。 我单位高度重视,即刻安排工作人员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处理报告如下: 1、电梯故障问题已安排施工人员进行维修处理;2、违建问题我局房管中心已督促物业企业报规划部门认定,并上门劝阻下达整改通知书,通知城管执法部门现场劝阻制止处理并要求立即停工和恢复原样;3、因地下室及电梯需要移动、电信增设信号放大器信号覆盖,已联系相关部门进小区增设信号覆盖;4.水公司7月16日安排相关检修人员前往该用户家中现场查看,对管道供水情况进行拆表核查,未发现异常,供水基本正常,水量略小。为保障小区居民供水,将对二次供水水压进行调整。 
5 来电人反映栖凤园公园拆迁户反映自来水停水的问题,希望相关办理单位解决处理。 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即刻安排水公司及时与来电人联系并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处理报告如下: 来电人所反映的情况已收悉,7月18日我公司已派管维部工作人员为用户家中接通自来水。因表后供水管道被人为破坏,建议用户及时的对表后设施进行检修维护,联系拆迁办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6 来电人反映义乌商贸城自来水收费价格过高的问题。 我单位高度重视,即刻安排水公司及时与来电人联系并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处理报告如下:
1、义乌商贸城内部供水设施由郎溪国购置业投资建设,采用总表计量,商贸城内用户用水委托物业管理收费,根据《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第43条“城镇公共供水以总水表结算的,总水表及总水表水源侧的供水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总水表用户侧的供水设施,由用户负责管理和维护。”之规定水公司对商贸城内用户水费无管理权限。
2、郎溪县自来水总公司根据县物价局郎价服〔2010〕29号《关于调整我县城区供水价格的通知》及县物价局、财政局、住建委郎价费〔2016〕4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污水处理费政策的通知》对该总表定性为非居民生活用水性质,执行水价为3.0元/立方米,并开具正式发票。
 3、建议反映人与物业沟通,明确收取水费所包含内容。市监部门也对相关问题统一召开组织了一次由致汇物业公司和数十名业主代表参加的会议,加强了交流,增进了了解,协调了解决方案,对物业公司提出了要求:1、降低供水成本,争取减费降费2、积极争取自来水直供到户的申请。
7 来电人反映义乌商贸城B座公寓自来水收费每吨4.2元,超过市场价格,请办理单位能尽快处理。 我单位高度重视,即刻安排水公司及时与来电人联系并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处理报告如下:
 1、义乌商贸城内部供水设施由郎溪国购置业投资建设,采用总表计量,商贸城内用户用水委托物业管理收费,根据《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第43条“城镇公共供水以总水表结算的,总水表及总水表水源侧的供水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总水表用户侧的供水设施,由用户负责管理和维护。”之规定水公司对商贸城内用户水费无管理权限。
2、郎溪县自来水总公司根据县物价局郎价服〔2010〕29号《关于调整我县城区供水价格的通知》及县物价局、财政局、住建委郎价费〔2016〕4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污水处理费政策的通知》对该总表定性为非居民生活用水性质,执行水价为3.0元/立方米,并开具正式发票。
3、建议反映人与物业沟通,明确收取水费所包含内容。市监部门也对相关问题统一召开组织了一次由致汇物业公司和数十名业主代表参加的会议,加强了交流,增进了了解,协调了解决方案,对物业公司提出了要求:1、降低供水成本,争取减费降费2、积极争取自来水直供到户的申请。
8 来电人反映国购汽贸城M幢自来水水费过高,4.2元每吨,反映缴费无正规发票,希望相关办理单位解决处理。 我单位高度重视,即刻安排水公司及时与来电人联系并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处理报告如下: 1、国购汽贸城内部供水设施由郎溪国购置业投资建设,采用总表计量,汽贸城内用户用水委托物业公司管理收费,根据《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第43条“城镇公共供水以总水表结算的,总水表及总水表水源侧的供水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总水表用户侧的供水设施,由用户负责管理和维护。”之规定水公司对商贸城内用户水费无管理权限。2、郎溪县自来水总公司根据县物价局郎价服〔2010〕29号《关于调整我县城区供水价格的通知》及县物价局、财政局、住建委郎价费〔2016〕4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污水处理费政策的通知》对该总表定性为非居民生活用水性质,执行水价为3.0元/立方米,并开具正式发票。 3、建议反映人与物业沟通,明确收取水费所包含内容。国购汽贸城与义乌商贸城为同一家物业公司,致汇物业。市监部门已统一召开组织了一次由致汇物业公司和数十名业主代表参加的会议,加强了交流,增进了了解,协调了解决方案,对物业公司提出了要求:1、降低供水成本,争取减费降费2、积极争取自来水直供到户的申请。
9 来电人反映系建平镇富裕路居民,希望集体分户一家一户水表,请办理单位及时处理。 我单位高度重视,即刻安排水公司及时与来电人联系并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处理报告如下: 来电人所反映的情况已收悉,7月16日水公司安排管维部及营业所相关人员前往现场查看住户水表情况,用户如需分户,单独开表,请携带开户申请,到水公司营业所进行办理。
10 来电人反映福海小区别墅区加盖阳光房的问题  我中心已督促物业公司对违规业主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若限期未整改将上报相关执法部门。
11 来电人反映香溢茗园小区:1.电梯故障问题。2.1234幢扩建的问题。3.地下室积水的问题 1、因近期狂降暴雨,导致排水管排水不畅,雨水顺着电梯流向电梯底坑,从而引发电梯停电等故障。事发后,物业及时做停梯处理,维保单位也将小区内所有电梯进行了全面隐患排查,确保电梯运行安全;已督促物业要加强电梯的日常巡查,遇到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处置;
2、违建问题我中心已督促物业企业报规划部门认定,并上门劝阻下达整改通知书,通知城管执法部门现场劝阻制止处理并要求立即停工和恢复原样;
3、地下室积水问题目前已督促物业整改。
12 来电人反映碧桂园小区物业把小区公共游泳池私下转包,并对小区停车位收费方式不认可 经了解,泳池外租在业主购房时签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里已约定,物业可对外承包,外租费用属于公共收益,公共收益70%是属于业主所有,年底将在业主群和小区信息栏公示。收费问题不在我中心管理范畴,建议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13 来电人反映平港首府3期:1.34幢12层等楼层有住户占用公共通道的问题,2.反映物业不作为的问题。 1、经现场查看,已拆除占用公共通道问题;
2、督促物业企业加强管理,及时解决业主反映问题;
14 来电人反映碧桂园物业收费高的问题。1.物业费价格不公示。2.单元楼栏杆存在隐患的问题。 1、碧桂园物业费收费标准已在物业服务中心公示栏公示;
2、单元楼栏杆问题已仔细排查并修复。
15 来电人举报碧桂园物业私自将用泳池租给其他人的问题。 经了解,泳池外租在业主购房时签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里已约定,物业可对外承包,外租费用属于公共收益,公共收益70%是属于业主所有,年底将在业主群和小区信息栏公示。
16  来电人反映国购物业不作为,小区换将脏乱差 已督促物业企业加大文明创建力度,对小区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并张贴通知,加强车辆管理,增加巡逻次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17 来电人反映鲲鹏金色港湾41幢2单位203房屋阳台漏水的问题 经现场查验,因楼上业主洗衣机水池渗水导致,并且当日协同业主与楼上业主协商解决渗水问题,楼上业主已同意维修,物业将会实时跟进维修进度。
18 来电人反映香溢茗园小区1.2.3.4几栋洋房住户违章扩建院子,侵占小区绿地,,同时反映小区电梯存在质量问题。 1、违建问题我中心已督促物业企业报规划部门认定,并上门劝阻下达整改通知书,通知城管执法部门现场劝阻制止处理并要求立即停工和恢复原样;
2、电梯问题已报施工单位。 
19 来电人反映平港首府s121-2商铺下水道堵塞的问题。 已安排物业公司立即进行了疏通,该问题现已解决。
20 来电人反映金色港湾小区37号和32号楼西大门景观水池附近居民占用绿地种菜 种菜问题目前已经清理整治完毕,因最近多有雨水,继而菜苗又有生长现象。会督促物业公司及时清理长效管理杜绝小区绿化种菜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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