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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涛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0:50 来源:涛城镇政府 字体:[ ]

本报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要求编写。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2022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报告存在疑问,可与涛城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电话:0563-750600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涛城镇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按照县委有关工作安排,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镇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落实,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由镇主要领导牵头,明确分管负责人调度,具办人员落实,确保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我镇主动公开内容主要包括了本级政府文件、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会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资金、公共资源交易、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监督保障等栏目,基本涵盖了我镇政府的各项工作。2022年度,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4条,点击总量达200707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全镇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全部按时按质办结,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涛城镇落实专人管理政务公开网站,实行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员负责制,确保信息公开真实、准确,并建立交流群,方便信息发布员之间交流工作心得。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我镇实际情况以政务公开网站作为政务信息的主要阵地,积极落实平台建设,在政府一楼大厅划分出政务公开专区,专区内包括政策咨询服务区、信息查询区、公众参与区、政务公开宣传区、休闲阅读区等,最大程度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同时,充分利用涛城发布”微信公众号,积极推送政府信息,回应群众关切,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是聚力组织推进。强化业务培训,增强培训计划性、系统性,提升培训效果。针对政务公开整改要求时间紧、任务重、共性问题多特点,继续实施集中办公制度。是强化督查考核。郎溪县政府信息中心每月对各乡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进行监测,并对结果进行通报,我镇根据每月的监测情况进行整改,并将监测通报情况及整改情况予以公示。还通过政府网站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全年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落实《郎溪县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2022年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部分部门具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信息公开存在滞后性二是自查自纠能力不足,第三方检测发现问题较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高,仍存在信息公开不全面、不规范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大工作力度,变被动为主动,对于各部门日常需要公开的信息,要和部门工作人员沟通好,确保及时获得信息。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信息更新及时,内容规范。是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运用网络、现场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提高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